白云:迎“八一”送关怀 情暖百岁老兵
7月13日,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管一级调研员万良安带队到白云区京溪街上门走访慰问百岁老兵,向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致以节日的祝福。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京溪街道等负责人参加。
在百岁老兵陈逊家中,万良安详细询问老人身体和生活情况,感谢她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并向老人表达敬意,希望她保重身体、安享晚年。陈逊及家人对慰问组的到来表示感谢。
据悉,“老红军”陈逊出生于1922年正月,于1938年底便奔赴“抗日救亡的中心”——革命圣地延安,1939年5月,她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她一直随部队行动,圆满完成战地的勤务、宣传和组织等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参加过反扫荡斗争延安保卫战、西北解放战争及和平解放新疆等;新中国成立后,她随第一野战军第六军进军新疆,守卫边疆。离休后,她还继续发挥余热,以“抗大”广州校友会会长、广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等身份,积极为传承革命传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作贡献。
百岁老兵是党的历史的见证者,更是中国革命的实践者,他们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祖国,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当天,慰问组还上门走访慰问了今年已经101岁的原第一军医大学教授刘桂德老人,向其家人详细了解老人的饮食起居和身体状况,送上党和政府的问候和关怀,希望他保重身体、颐养天年。
刘桂德出生于1921年12月,曾任成都市立医院主治医师、第三军医大学副教授、军事医学科学院副研究员、第一军医大学教授。他一生勤勤恳恳,在医学领域硕果累累,历年获科技进步奖、成果奖各3次和国务院特殊津贴奖以及教学优秀奖等。曾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和院校内部等刊物历年共发表文章约50余篇。
通过开展走访慰问百岁老兵活动,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走访慰问百岁老兵活动,在社会营造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既是对英雄保家卫国的衷心感谢,也是对红色精神的传承和发扬。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2号),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7月20日起陆续发放,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
即每人每月加发22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
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2.12%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倾斜调整,主要是按国家统一部署,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以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调整后全省将有7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黄沙头村埔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黄沙头村埔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小农场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黄沙头村埔公LX20230005)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资产出租面积36.09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黄沙头村埔公社小农场;
3、资产使用范围:农业(意向用途:农业);
4、承包期限:4.5年;
5、交易底价:1642.63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年的前15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2024年2月16日起递增10%,后每3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0元(大写:零元)(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4436元(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黄沙头村埔公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人员。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底价为1642.63元/年/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黄沙头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修建地上附着物与硬底化,不得改变地形地貌,按合法程序使用土地;
2、农田周边禁止养殖禽畜;
3、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审办的事项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黄沙头村埔公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黄沙头村埔公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62478125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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