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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11号首层铺位出租 --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14     人气:1018     来源:高明区明城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作者:
概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民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11号首层铺位出租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11号

  四至范围:具体详见业主指引

  项目内容及说明:

   1、出租铺位面积约76.62平方米,框架结构。

  2、本项目不设装修期,进场后开始交租金(如原租户当月没法退场,则不收取当月租金,但业主也不作出任何补偿。)

  二、竞投方式:

  本项目竞投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1530.00元/月,当主持人宣布竞投开始,第一个举牌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50.00元/月,直至无人举牌为止。

  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竞投时间及竞投地点: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2、竞投时间:2023年7月21日下午15 时 00 分。

  3、竞投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六、报名要求: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6.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3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4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7.1竞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7.3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投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民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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