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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时间:2023-07-10     人气:1582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作者:
概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2023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2023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附件2岗位表中部分招聘岗位<学科>备注要求相关培养方向<如岗位要求为体育学科-足球方向>,报考此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如就业推荐表或毕业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见附件5>,证明材料一并通过系统上传)。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年龄: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7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体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五)专业: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和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需出具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


(六)职称:社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其他要求:


参加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级相关奖励);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8:30- 7月13日下午17:30。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shzp.sdedu.net),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等。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个人近半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师招聘系统实时显示每个岗位(学科)的报名人数。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报名材料由招聘学校在招聘系统中审核,报考者可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资料仅供报名使用,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学校负责核查。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招聘学校通知。


(三)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满分分别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经招聘学校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初试。初试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招聘学校通知。经初试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可依次递补;如初试合格人员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则该岗位初试合格人员全部推荐进入复试。


面试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复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安排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分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进入笔试或减少、取消该岗位。


(四)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jyj/)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顺德区教育局审批。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为“语文”,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语文”,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需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语文”,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语文”,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就高不就低,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二)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学校联系电话见相关附表,应聘人员如有相关问题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招聘学校。凡是经招聘学校初试确定推荐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将由招聘学校派发《复试通知书》。


(四)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五)有关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应事项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顺德教育信息网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官网的信息发布。


(六)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2。


北滘镇教育办咨询电话:0757-23271076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西南学校


联系人1:徐老师,联系电话:0757-26362221


联系人2:傅老师,联系电话:0757-29393168


政策咨询电话:0757-22830216、22830209、22830226、22830285;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7-22830266、22830286;


监督电话:0757-22833680。


附件1: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xls
附件3:2023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附件5:关于所学专业方向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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