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商务厅经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外经贸发展及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20〕97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27日(共7日)。
若对拟奖励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企业获得奖励资金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88902220
受理时间:2023年6月21日—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公示表
序号 | 培育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名单 | 奖励持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
2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
3 | 广东高捷航运物流有限公司 | 100 |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
4 | 广州华新商贸有限公司 | 100 |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
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
6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
7 |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 |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

2023-06-21 18:19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站内人员交流噪声监测规范的疑问及解答
为进一步巩固站内人员理论基础,提高全站监测能力及技术水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环境监测站近日组织“先学带后学”主题培训,通过先选派一批技术骨干外出培训,然后在站内组织外出培训心得交流会的新培训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效。
2023年6月19日,我站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召开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培训。会上,近期外出培训的技术骨干们向大家讲解了水、气、声、土、固废的日常/应急现场采样技术及质控要点。站内骨干们将培训课件与自身的参训心得体会相结合,通过交流会的形式分享了学习的快乐,巩固了培训的收获,带动了集体的进步。
“老兵”带“新兵”,方成环保铁军。今后,我站将继续开展各领域的培训学习,以“帮传带”的理念为指导,全面提升全站人员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我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所属企业正职竞聘公告》,现公布笔试成绩,并将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请考生下载附件查询笔试成绩 (见附件)。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所属企业正职竞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考生人数确定。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3年7月1日,本次面试分为上下午报到时间,1-6岗报到时间为上午7:20-7:40,7-17岗报到时间为下午13:30-13:50,逾期未进场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57号二楼)。
(三)面试形式:方案演讲面试。
竞聘者提前准备PPT呈现演讲方案,每人演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演讲方案核心内容如下:
1.介绍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
2.介绍年度创收目标;
3.介绍年度创收项目或社企合作项目规划;
4.介绍带动所属企业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经营策略与具体举措。
(四)演讲方案提交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17:30前以本人姓名命名格式将演讲方案PPT以加密形式发送至邮箱:2229376134@qq.com。逾期未提交者不再受理。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面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原件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环(表)等电子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进入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试纪律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进入试室前摘除口罩,出试室后第一时间佩戴好口罩,考试过程中除规定的时间外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本竞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27135。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所属企业正职竞聘笔试成绩.xlsx
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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