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关于2023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估委托服务邀标的公告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残联发〔2022〕33号)的精神,为对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2023年度开展的所有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服务成效进行评估,根据本年度计划,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机构委托开展2023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估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2023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估服务。
二、招募方式 多家议价,择优委托服务。机构可对项目参与议价,但不接受联合体合作议价。
三、评估项目具体内容
针对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2023年度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开展评估。评价标准应当以技能需求满足、职业素质提升和就业增收效果为导向,报告包括评价对象基本情况、实施评价的工作人员或专家情况、评价方案、评价项目及指标分析、评价分数及结果、工作建议等内容。
四、项目简要技术要求及议价说明(见附表一)
五、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估服务委托最高限价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估服务委托采购,总价不超过1万元。
六、参与议价机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场地、设备、专业人员等等);
(三)初步的服务项目报价方案。
七、本公告时间、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
递交材料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
八、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20-81555053
附件1.2023年荔湾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估服务要求.pdf
附件2.2023年荔湾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估服务应标机构议价评审方案.pdf
广州市荔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6月1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图图模一致标准及图模一致检查工具研究》(以下简称课题)结题评审会议,来自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3位专家参加评审,课题组相关承接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结题评审会议)
课题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工作需要,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图图模一致检查标准》,依据标准采用不同技术路线开发了两套图模一致检查软件,并在12家设计企业的8个公建单体和8个住宅单体进行了试点应用,验证了标准和软件的可行性。
评审专家组听取了课题承接单位的汇报并观看了软件演示,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课题提交的结题资料齐全,内容详实,在图模一致关键技术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为解决BIM普及应用的关键技术问题奠定了重要基础,填补了国内空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一致同意通过课题结题评审。
鉴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下称我单位)“2023-2026年社工站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即将开始,现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完成总计为人民币720万元(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具体如下:
一、比选原则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二、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为广州市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
2、报价供应商需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的条件。
3、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资格要求。以我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时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为准。
4、报价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比选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按流程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具体包括拟定项目招标文件、组织开展开标评标、拟定服务合同等。
2、如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足3家,本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本单位将根据已报名提交资料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主要从综合资质、相关业绩、收费标准、团队情况、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评选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其余机构作为备选。
3、对于未选中承接业务的代理机构,不给予任何费用或补偿。
4、比选后,如放弃或不愿承接代理服务的,应在我单位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如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我单位将另行委派其他代理机构。
四、比选资料要求
(一)递交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比选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广州荔湾区芳信路17号五楼522室。 联系人:许小姐:020-81555160。
(三)递交方式:密封方式。比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须盖章齐全后密封好,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比选人印章或密封章。比选文件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一份正本密封为一个包。
(四)递交材料要求:各比选人按照要求提交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2、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库备案网上截图。
3、供应商资信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业绩情况,主要是2018年1月以来代理广州市社工站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提供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截图。
5、供应商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人员团队实力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服务方案。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任书(加盖公章)。第1至8项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需密封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我单位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中选)项目供应商收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计算。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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