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考广州考区报名指引及注意事项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将于6月15日0时正式开始,为更好地帮助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政策以及顺利完成报名流程,广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专门梳理了报名相关指引及注意事项供报名人员查阅。具体指引如下:
准备报名资料
仔细阅读司法部报名公告、省司法厅报名公告,对照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如不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可在上班时间拨打020-83324608详细咨询;如符合报名条件,请准备以下资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请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如身份证有效期在客观题或主观题考试前即将过期,建议尽快办理新身份证,确保考试当天能持有效身份证入场,以免耽误考试。
注意:根据报名公告规定,所有报名人员包括港澳居民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台湾居民须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报名(台胞证和居住证可以二选一)。港澳居民除准备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须同时准备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回乡证和居住证可以二选一)。
2. 毕业证书(适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
请提前准备好毕业证书,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证书进行查询或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对认证书(国外学历)进行查询,如查询不到,建议尽快提交申请学历认证。
注意: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
3. 学位证书(适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
适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报名条件的“新人”请提前准备好学位证书,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如查询不到,建议尽快提交申请学位认证。
注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即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学位证书。
4. 电子证件照片。(此项材料关系到能否顺利通过审核进入交费环节,请务必仔细阅读!!!)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换。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电子证件照片须经工作人员在线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试费支付环节,成功支付考试费才真正完成报名流程。照片审核通过后,点击交纳考试费跳转客观题考试费支付界面,如考区有空闲机位,则允许交费,否则系统将提示更换报名地(广州考区机位数量有限,报名人数达到机位上限时,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考)。
为确保照片快速通过审核,建议报名人员提前到照相馆拍摄正规证件照。以免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审核不通过而耽误报名时间。
照片要求及注意事项:
(1)照片必须是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眉、双耳、双肩,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不得佩戴各类饰品,不要佩戴粗框眼镜,佩戴眼镜拍照要避免出现镜片反光、遮挡眉毛或眼睛情况。
(5)不得化浓妆,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瞳美颜、PS液化等技术处理,以免影响考试当天入场人脸识别。
(6)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职业徽章),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
(7)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及不规则手机照等。
(8)不得上传经裁剪的生活照、结婚证件照或使用经翻拍、扫描的电子证件照。
(9)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本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应填报本人入学前户口簿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电子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必须在本人电子证件照及户口簿照片两者均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交费环节。
注意:请提前检查户口簿是否为打印版,如仍是手写版,须尽快到公安机关更换打印版户口簿;同时检查户口簿首页是否有加盖两级公安机关的公章、页面信息是否清晰完整,如有问题,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更新。户口簿电子照片要求原件拍照,且必须横向上传(样式如下图),不要竖向上传或上传复印件/扫描件等,照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并与填报的信息相符(包括公安机关名称、户号等信息等,每一项信息都必须完整准确如实填写)。
报名信息填报指引
报名所需的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
报名信息填报指引:
1. 港澳居民报名人员须完整正确填写身份证号含字母、数字、括号(如:香港M123456(9)、澳门1234567(1))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信息。台湾居民须完整正确填写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证件号。
2. 准确区分填写毕业证编号和学位证编号。
3. 如实准确填写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专升本学历报考人员,入学时间请填写专科的入学时间,学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没有准确对应项,则选填“其他”。
4. 对照毕业证上所载信息,如实准确填写毕业院校、专业类别、所在院系和学号等信息。如查询不到学校名称,请选择“其他”,按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填写。
法学类专业具体指以下10个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
注意:“老人”和军队院校毕业生不要求法学类专业。
享受放宽条件的,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不要求法学类专业。
5. 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已经完成学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选择“已毕业或 2023 年应届毕业”,不得选择“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选项。
6. 如出现无法选择照片或无法上传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7. 报名地、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号如填写错误,请返回报名流程第一步(选择报名地)重新报名。
8. 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等待工作人员审核证件照片,如通过审核,即可进入交费环节;如审核不通过,请仔细对照不合格原因,尽快更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重新提交审核。
重要时间节点需把握
1. 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
2. 照片审核不合格人员重新上传更换照片截止时间:7月3日18时。
3. 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7月5日18时。
4. 客观题考试时间:广州考区分两个批次组织考试。应试人员将随机安排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6日0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0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5. 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6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6. 客观题成绩公布时间:9月22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7. 主观题报名时间:应试人员应当在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8. 主观题考试时间:10月15日0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9. 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10. 主观题成绩公布时间: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11.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期限:应试人员如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温馨提醒: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打印通道非长期开放,建议有需要的考生尽快自行打印1-2份备用。
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指引
1. 因报名系统平台原因,反馈报名交费状态会出现延迟情形。如报名人员确已支付成功,报名平台仍显示“未交费”的,请耐心等待48小时后重新登录报名平台查看。仍无法解决的,报名人员可拨打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11-5177(工作日08:00-20:00),或拨打我处咨询电话020-83324608(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2. 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11-5177(工作日08:00-20:00)。
3. 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项,可拨打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3324608(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详细咨询。如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多,线路繁忙,也可以通过广州市司法局官网或广州法考邮箱gzskb_sf@gz.gov.cn留言咨询。
4.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电话联系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咨询办理。
5. 广州考区为报名人员免费提供简易电子照片裁剪工具软件服务。该软件适合对正规照相馆拍摄的电子证件照片原图进行简单裁剪,操作简便。
报名人员如照片规格、头部与身体比例不符合要求,需要对照片进行简单裁剪的,可通过识别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使用,操作使用中如有不明,可识别下方二维码阅读“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也可致电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咨询。
免费提供简易电子照片裁剪工具软件下载网址
电子照片制作指南
注意事项
1. 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考务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致使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在进行报名交费时,可在支付成功页面下方直接点击查看下载电子票据。后续也可以通过“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平台选择“缴费查询”,通过本人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查询方式查看下载电子票据。操作如下图:
2. 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3. 参加 2022 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因专业学历学位条件等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依规定 2022年考试成绩无效。如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的,请提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报名参考。
4.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广东省司法厅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
5. 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时设置的密码信息,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操作。
6.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7. 报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帮助的,如孕期、视障、患病行动不便等,请提前主动联系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和提供必要帮助。

我街道关于采购党群服务阵地宣传品拟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相关单位参与询价比选。
一、项目名称:采购党群服务阵地宣传品项目
二、供货单位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及资料要求
(一)报名供货单位提交资料须包括:
1.营业执照正副本、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根据采购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报价方案包含3种尺寸无纺布环保袋各5000个(尺寸分别为32*37*12cm 25*25*13cm 38*42*15cm,要求至少5个花色及图案),帆布袋5000个(尺寸为39*34*6cm,肩带总长58cm,要求包口有拉链,里有内袋,可单肩、手提,要求至少5个花色及图案),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需提供产品样品。
(二)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资料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资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6月21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逾期提交的报价材料不予接受。
(四)收件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81019807。
五、确定最终供应商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各单位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岭南街道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根据服务质量优先,根据过往业绩、资质、质量、服务、报价等原则以综合评分选取意向单位,有类似项目经验及以往做过同类优秀项目者优先考虑。
特此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5日
《南沙方案》是引领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抓手。广州以落实《南沙方案》为契机,在行政执法领域,要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赋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权力事项“高水平”下放
以落实《南沙方案》为契机,推动一批对推进基层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公共服务和对外开放水平息息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下放,不断提高放权“含金量”,以高质量“下放”推动高水平“开放”出新出彩。
强化顶层设计。精研《南沙方案》以及上级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相关工作文件,读懂读透改革精神,科学设置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范围、下放方式与下放数量,以“应放尽放”与高质量发展为工作目标,形成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的“负面清单”。
做好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只有通过全面调查、深入研究,全面摸查广州建成高水平开放门户所急需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点菜式”的权力事项下放方式,才能做到需求导向,精准放权。
实现动态监管。权力事项下放后,建立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与评估机制。继续深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智能化、常态化、制度化。定期评估事权下放后的运作情况,及时发现、找准、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加强人财物支持与业务培训。对基层确实承接不住、承接或出现重大风险等问题的,要及时调整收回,实现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清单的动态管理,做到“放得下,接得好,管得住”。
聚焦制度创新,打造“高标准”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高标准、高质量推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在全市的部署应用工作。通过执法一体化平台的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固定违法事实,不但实现了人员操作和程序的专业化、规范化,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同时还实现了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三类案件的立项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网办、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行政执法全过程沐浴在阳光下,为企业营造出一个更清朗、高效、公正的执法环境,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部分新业态定制监管新措施,建立“立体式”容错机制。以南沙经验为重要参考,大力推广监管执法领域容错模式,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部分由于规则衔接创新探索步子过大而导致的轻微违法行为打造专门的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实现监管纠错容错机制的“立体式”覆盖。通过更精细化的管理、更包容审慎的监管,为我市创新探索提供更具包容性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加强监督指导,打造“高质量”行政执法标杆
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评查对象上实现行政执法主体、案卷类型两个“全覆盖”,从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文书制作等多方面对案卷内容及形式进行全面审查,对执法程序的合法化、执法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并注重结果反馈与后续整改,以完善的事后执法监督推动我市成为执法规范标杆。
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对经过案卷评查与实践调研发现的,尤其是南沙改革试点阶段产生的新型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问题和规范性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和汇总,选取出不同执法领域的,尤其是涉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一定数量的正反面典型案例,明确其执法示范点或典型执法问题,汇编成册印发全市,以点带面,既加强对南沙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指导,同时对落实《南沙方案》的实践探索形成的经验也能及时借鉴,为全市法治化、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以《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依托,推动有针对性的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引、各行政执法领域较大影响案件划分标准等文件出台、实施,探索建立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指导理顺各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管理运行,推动广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打好“高质量”行政执法标杆的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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