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广场B塔14、23、24及B133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万胜广场B塔14、23、24及B133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19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5日 0时0分~2023年7月5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59.61330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及【3.2.2】资质。3.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或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需要。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注:1)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2)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4)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3.3.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3.3.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以承接项目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6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3.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3.8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信用管理平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项目主办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②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一级级别的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5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5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5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黄埔智荟产业基地第三方检测
- 项目编号:JG2023-319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5日 0时0分~2023年7月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71.99902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7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5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5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禅城39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宣传活动现场。
6月13日,市医保局禅城分局在世博广场开展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主题的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对群众提出的医保报销疑问做出清晰解释和指引。截至今年5月,禅城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超4万人次,有力减轻各地来禅就医群众负担。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异地看病就医体验感、满意度的重大工程。为了深化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走到参保人身边答疑解惑,当天的活动上,设置了宣传引导区、咨询互动区、便民服务区。“暖心医保”志愿者围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向过往市民派发宣传单,确保参保人能找得到、看得懂,真正享受到医保的好政策。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和国家医保平台APP,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相关业务。”现场,志愿者们除了手把手指导市民操作办理相关业务,还对大家提出的医保报销疑问做了清晰解释和指引。活动同时还设置了政策有奖竞答小游戏,通过趣味游戏、有奖问答等形式,加深群众对医保政策认知。
据了解,目前,禅城区开展普通门诊和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开展门特业务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也全部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这其中,包括38家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5家医疗机构开通住院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9家医疗机构开通门特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2023年5月,省内异地普通门诊、门特和住院共计服务34586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2500.73万元;跨省异地普通门诊、门特和住院共计服务7761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735.1万元,有力减轻了各地来禅就医群众的负担。
下一步,市医保局禅城分局一方面将聚焦异地就医怎么备案、怎么直接结算两个关键问题,以经办大厅和服务窗口为基础搭建医保宣传大厅,依托基层医保服务点(站)、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建立长期宣传服务点,主动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园区开展宣传活动;另一方面,该部门还将扩大异地直接结算联网医疗机构覆盖面,对直接结算率低的医疗机构进行督促和指导,切实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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