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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公告

时间:2023-06-14     人气:1437     来源:www.ss.gov.cn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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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7:42:55 来源:本网-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字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公办学校实际,现将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收插班生学校、年级和人数

学校

年级

插班学位数

备注

云东海学校

二年级

0

三年级

0

四年级

1

五年级

0

六年级

1

博文小学

二年级

3

三年级

1

四年级

1

五年级

2

下东鲁小学

二年级

0

三年级

0

四年级

0

五年级

0

六年级

0

宝月小学

二年级

23

三年级

3

四年级

1

五年级

0

六年级

0

新城小学

二年级

11

在建,暂在博文小学借读

合计

二年级37人,三年级4人,四年级3人,五年级2人,六年级1人。

注:“年级”是指20239月在读的年级

  二、转学插班原则

  (一)插班学位的学校和年级,才办理转学插班

  (二)原则上不受理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云东海学校、博文小学、新城小学、宝月小学、下东鲁小学)之间的转学。

  (三)转学插班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和入学资格。

  (四)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三水区人才子女、台胞子女以及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子女等。(以下统称“政策优待生”)。

  (二)云东海街道户籍生(以下简称“户籍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生”):

  1.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跨镇跨区生。

  2.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的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购房生”)。

  3.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获得80㎡以上住宅房屋权属,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以下简称“跨区购房生”)。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在云东海街道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说明:从2020年6月连续缴纳到2023年5月不间断)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社保生”)。

  (四)符合云东海街道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以下简称“政策性借读生”)(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在网上报名,现场提交资料审核。

  1.手机报名: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

  

  2. 电脑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aabfb.com/xiaoxue/pmindex.asp)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21日(周二、周三)两天,报名系统6月20日9:00开放接受报名,6月21日17:00关闭“填写报名信息”功能,“填写报名信息”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不按时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

  重要提示因插班学位有限,预计申请插班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录取,请家长做好子女原校就读的准备。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各类符合政策的优待对象子女(政策优待生)无须参加网上报名,以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提供名单为准,在职教师子女由学校提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审核。

  五、现场提交资料

  (一)时间: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地点:带齐报名材料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街道办事处309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进行报名。

  (三)提交资料要求:

  家长需在系统上打印报名表,签名确认,连同以下资料一起提交:

  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报名资料清单一览表(附件2)

序号

学生类别

学生户籍

情况

条件类别

报名资料清单

备注

1

云东海街道户籍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无需提供房产、社保资料

2

云东海街道外三水区户籍

父母或祖辈房产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房产业主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4.住宅房屋权属资料:《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5.学生与房产业主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1、因同一房产的购房备案日期比房产证日期靠前,请尽量提供《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确认购房时间。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2、二手交易(含继承、转让等)所得房产必须使用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3

父母一方为云东海街道户籍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4

社保类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且与社保缴纳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缴纳地为云东海街道且满足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前往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下同)

5

三水区外
佛山市户籍

父母房产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且与房屋产权人或社保缴纳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住宅房屋权属资料:《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5.缴纳地为三水区且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1、小孩与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的可不提交出生证;

因同一房产的购房备案日期比房产证日期靠前,请尽量提供《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确认购房时间。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2、二手交易(含继承、转让等)所得房产必须使用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3、房产资料需明确反映出房产建筑面积80㎡以上。

6

父母一方为云东海街道户籍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7

社保类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且与社保缴纳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缴纳地为云东海街道且满足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8

政策性借读生

佛山市外

户籍

父母一方为云东海街道户籍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9

社保类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且与社保缴纳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缴纳地为云东海街道且满足连续缴纳五年以上(即从2018年6月到2023年5月不间断)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父母一方登记地址为三水区的有效居住证。                                            6.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10

满足其余15项条件之一的学生

详见《云东海街道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资料一览表》。

  (四)关于“长幼随学”申请提交资料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的精神,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申请“长幼随学”的,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长幼随学”申请书(附件3);

  2.兄(弟)姐(妹)在我街道公办学校就读的在学证明(向学校申请开具);

  3.两个小孩的出生证。

  六、申请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办理程序:网上报名→现场提交资料审核→公示→按插班学位数录取,额满即止,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

  (二)录取办法:按照如下顺序录取:1.政策优待生;2.云东海街道户籍生;3.符合条件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4.政策性借读生。

  同一类别的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同属政策优待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2)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人员的适龄子女→(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4)三水区人才子女→(5)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子女→(6)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子女。

  其中,同属三水区人才子女,按如下顺序录取:(1)优先安置类→(2)统筹安置类。

  2.同属云东海街道户籍生,申请人(学生)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3.同属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跨镇购房生,按先录取父(母)房产、再录取祖辈房产排序,同辈房产购房备案日期(《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合同登记备案日期或房产证的登记日期,下同)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跨区购房生,父(母)房产购房备案日期靠前者优先。购房备案日期相同的,在三水区缴纳社保年限长者优先。

  ③接着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④最后跨镇跨区社保生,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4.同属政策性借读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申请人(学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市外户籍社保生,申请人(学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申请“长幼随学”的学生先按上述办法排序,若进入录取名单,其兄弟姐妹所在学校有学位,则优先安排入读其兄弟姐妹所在学校。

  被录取的申请人,由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插班学位数统筹安排学校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七、录取公示

  2023年6月30日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和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被录取的申请人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八、其它事项

  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因学位有限,已申请了插班,包括户籍生也不一定可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包括户籍生)需在原校就读,请家长务必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才办理转学手续。

  九、详情咨询

  可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或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

  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查阅路径: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各镇街道—云东海街道—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757-86162639(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附件:

1.云东海街道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资料一览表

2.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报名资料清单一览表

3.“长幼随学”申请书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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