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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综合保税区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弱电及围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6-13     人气:88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梅州综合保税区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弱电及围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10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2日 0时0分~2023年6月17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01.5119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级别的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根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②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成员方):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即2023年3月-5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复印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 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11时0分 - 2023年7月3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2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3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10时45分 - 2023年7月3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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