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挂牌人)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租赁以下十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租者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十宗地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参加本十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挂牌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
三、该十宗地块网上挂牌租赁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仟捌佰叁拾捌万柒仟叁佰肆拾元(大写)(CNY58,387,34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大写)(CNY1,0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本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十宗地块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大写)(CNY25,000,000.00)。竞投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叁佰伍拾贰万美元(大写)(USD3,520,000.00);竞投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贰仟柒佰伍拾陆万港元(大写)(HKD27,56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3年6月5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该十宗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4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4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十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25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6日10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十宗地块的租赁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投人请与挂牌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次十宗地块网上挂牌竞投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录页面:http://ggzy.foshan.gov.cn/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挂牌业务咨询:黄小姐、陈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咨询: 黄小姐、陈先生 (0757-88620826)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项目概况
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1811
项目名称: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35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期限为2.5年或结算审核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1、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2、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如企业信息已办理变更的,应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可按《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要求提供承诺函(具体详见http://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5583825.html)或提供下列全部证明材料: (1)提交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提交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可按《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要求提供承诺函(具体详见http://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5583825.html)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1)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文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评审小组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可按《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要求提供承诺函(具体详见http://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5583825.html)。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全部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祖庙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朝安南路28号1座(丰收街5号楼)3楼北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并在系统上办理签到手续,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或未及时签到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朝安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2165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三十层
联系方式:0757-82034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2034163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高低压变配电(永久用电)工程已由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2.3 定额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782,602.6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高低压变配电(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验收后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文华变电站706周记线、10kv保利天玺专线、红线内环网工程、回迁部分10kV线路、配电房设施设备工程、低压出线部分、低压集中抄表工程、配网自动化、报建、验收、深化设计、取证、送电等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和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已通过佛山供电局2022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中“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 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20122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生技部20220122号文扫描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相关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 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月 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六路1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0757-8228360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港口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 座50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郑工、肖工
电 话:0757-83135825
电子邮件:gdfshc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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