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粮食储备库智能气调控制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储备粮食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粮食储备库智能气调控制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JG2023(GM)XS0009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粮食储备库智能气调控制系统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79929.9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注:详细内容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五、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厂家直接签署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六、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 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23时59分。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09:00-09:30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八、 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采购文件(具体获取采购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储备粮食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500号二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80033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电子邮箱:gdzcgmzb@126.com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杨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80033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1.招标条件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一)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一)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3计划工期:工期以每个单项工程签订的《单项工程合同》为准。
2.4 项目规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一),具体单项工程如下: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广东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每个单项工程的实际需要及相关工程报建要求,派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派驻承诺函)。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 ,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5招标人同期有以下6个项目招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下述6个项目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6个项目名称及定标顺序如下所示:
(1)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一)
(2)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二)
(3)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三)
(4)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四)
(5)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五)
(6)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六)
按定标的先后顺序,同一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以上6个项目中1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有项目招标失败的,定标顺序依次顺推)。已成为先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将不被推荐为后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编: 5282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
联系人: 霍工、蓝工
电话:0757-82253630
传真:0757-82253630
电子邮件:gdjh0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3年禅城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机构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3(CC)WZ0005
项目名称:2023年禅城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机构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91,63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品生产环节及餐饮环节抽检(不包含农产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财务状况报告: 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生产环节及餐饮环节抽检(不包含农产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食用农产品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食品销售环节抽检(不包含农产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生产环节及餐饮环节抽检(不包含农产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合同包2(食用农产品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合同包3(食品销售环节抽检(不包含农产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B1座9楼开标六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B1座九楼开标六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21号
联系方式:0757-8234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1#楼A座7、8、9三层
联系方式:0757-82345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燕君
电 话:0757-823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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