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额度上调,可按月提!多孩家庭额度更高!
好消息!好消息!
7月1日起
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大变动!
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涨幅近四成!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提取情形
在本市发生下列租房情形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2.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金缴纳证明核定。
二、租住商品住房
1.提取材料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2.提取额度
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
三、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
1.提取材料
住房租赁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租房发票、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亲子关系佐证材料。
2.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房发票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同一租赁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
三、提取时限
(一)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
(二)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每个年度只能申报当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且不得重复申报。
四、提取频次
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每次提取应满足相应的时间间隔:
按年提取,每个提取年度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
按月提取,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以上。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符合多种租房提取情形的,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报提取。
(二)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0元。
(三)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
(四)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五)经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得提取材料信息的,职工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六)本通知中“以上”包含本数,“大于”、“低于”不包含本数。
(七)本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原《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21〕21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日
部分公交线路、运营时间有调整
7月1日起,广佛地铁将
明确禁止乘客外放电子设备声音
桂城街坊请注意!
即日起
部分公交运营有调整
桂31(双向):
因罗村二中路段施工完毕,即日起,桂31线路恢复原线行驶,具体如下:
恢复行驶:城南路;
恢复停靠:罗北新村、罗村二中、城南路口站。
831(往广珠碧江站方向):
因佛陈路辅路横江站路段管道施工,今天(5月31日)起,831线实施临时调整,具体如下:
取消停靠:横江站。
桂04、桂06末班时间提前:
2023年6月1日起,桂04、桂06、里01、里02、里10、里11、沥02等线路的末班时间调整,具体如下:
一、桂04、桂06、里02、里10、里11、沥02、丹09等线路末班时间由原22:30调整为22:00。
二、里01线末班时间由原22:30调整为21:00。
三、南高33线末班时间由原来22:30调整为19:30。
四、江02、江05线末班时间由原来20:00调整为19:30。
请市民留意
并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广佛协同立法
这个条例7月1日起实施
5月30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市轨道交通局以及市人大代表作客《人大代表在身边》直播间,解读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
据了解,本条例列明禁止乘客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等六大类影响容貌、环境卫生行为,请各位桂城街坊注意。
01、广佛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
《条例》共八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安全保护区管理、运营与服务、互联互通等。
“开启广佛协同立法先河,助推广佛全域同城;依法授予行政处罚权,提高执法效率;完善规划层级设置,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冯岩岩介绍该《条例》亮点。其中,《条例》将广州、佛山两市在轨道建设的信息互通、运营管理、乘客守则等方面的规则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立法打造轨道交通的统一规则,推动和引领广佛全域同城。
“去年7月份我们就看文本了,进行进一步研究与论证。9月5日全体法制委委员到地铁站里进行了考察。开会过程中审议了两次,在审议过程中每一位委员都是字斟句酌。”佛山市人大代表、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所主任迟福强参与了《条例》的立法过程。
02、破解城市轨道工作瓶颈问题
市轨道交通局轨道规划科科长何响良介绍,《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解决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阶段地铁保护、建设责任分工、跨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三个突出的问题。
《条例》为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廊道的保护设计了“源头控规、事后巡查”两个措施,明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以初步设计批复为时间节点,设立安全保护区并建立安全保护区巡查制度,从而实现了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保护。何响良说,“这种制度设计是全国首创。”
《条例》第四条、第九条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利,改变了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分工不清晰,管理较分散的局面。
03、明确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设置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市轨道交通局负责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对于建设和运营线路的安全保护区,轨道交通部门要求各经营单位做好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条例》正式施行后,将从四方面做好落实,切实做好地铁保护巡查工作。其中,加强城市轨道沿线的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做到醒目清晰,重点保护区域加密安装,警示效果突出。”市轨道交通局运营监督与执法科副科长唐军说。
对于即将实施的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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