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均安镇耕地恢复项目(鹅洋沙地块)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均安镇耕地恢复项目(鹅洋沙地块)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292.05亩,包括土壤改良工程(包括投放有机肥86吨、生石灰47吨),灌溉与排水工程(修建蓄水池1座、斗渠1000米、农渠1400米、农沟2743米),输配电工程(架设380V线路1.5千米),田间道路工程(修建3.5米宽田间道1000米)等。
2.3 项目周期:
计划施工工期:6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约15年(具体合同期限截止至2037年12月31日)。具体进度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或最低投标限价):
施工部分:9324324.49元;运营部分:750.00元/亩/年(租金每三年递增1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2.5.1 施工部分:本工程为顺德区均安镇耕地恢复项目(鹅洋沙地块),位于顺德,主要工程分为土地整理工程、设施建设工程、道路管网工程、安装工程;其中土地整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设施建设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泵房、新建蓄水池、新建闸门、拆除旧建筑物等;道路管网工程内容包括:敷设排水管、新建排水沟、新建混凝土道路、新建护栏等;安装工程内容包括:电气安装、监控安装、设备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2 运营部分:本部分仅为招标人将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现状交由中标人承租,土地现状为裸地及土坑,地块仅能用作粮食种植等农业用途,在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擅自改建、转租或分租。具体运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运营等。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2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以现代农业园的形式建设运营,中标人任意连续三年平均每年用于生产种植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运营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
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且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4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邮 编:528329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57-2538980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18号(原交通中心办公楼)
邮 编:528329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7-25389702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西安河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东片区)—泰和灌区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荷办复〔202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高明区西安河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东片区)—泰和灌区工程项目,工程内容为高明区西安河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东片区)-泰和灌区工程,主要内容为河涌整治、水涵改造、新建机耕路等工程。河涌整治全长约12.84km,主河涌7.60km,支涌5.24km,水涵改造4宗,新建机耕路长2077m,新建碧道470.73m,新建防汛道路312.67m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629329.50元。
2.3 计划工期: 3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629329.5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为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服务,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属于市政类别的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的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市政类别: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水利类别:
(1)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2 投标人属于市政类施工企业的: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的扫描件或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属于市政类别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的: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只适用于水利类别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只适用于市政类别的投标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属于市政类别的: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的,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现场缴纳。)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投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三清路76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傅小姐
电 话:0757-8828922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陆广荣
电 话:18025867589
电子邮件:1274403620@qq.com
东平路公交专线开通,为群众提供更安全、畅通、智慧的出行体验;同济大桥通车在即,打开禅西“向心”新通道;创建“政策+服务”双国标,打造投资创业圆梦福地……
“路通人和百业兴”,这是古镇佛山成为天下“四大聚”背后蕴藏的朴素道理,也是现代禅城打造“佛山之心”的不倦追求,通俗来讲就是交通的便捷和办事的高效。
今年,禅城区发布“六最”赛道49个项目。其中,“最便捷”赛道从“软硬”两大维度出发,实施七个项目,力争让市民和企业在禅城享受更便捷出行,更高效服务。
软硬兼施,凭借发达的交通路网与智慧化的政府服务,禅城加快解锁城市高效运作的密码,朝着“佛山之心”的目标大步前进。
01
智慧道路
提供更便捷、人性化出行体验
在佛山市第三中学南门旁,一座智慧公交站亭引人注目,乘客可以在电子互动屏上查看公交线路、到站时间等,还能查询政务信息、出行线路规划、景点美食推荐等。每当夜幕降临,站亭的LED氛围灯亮起,成为沿路上一颗闪亮明珠。
在站亭一旁,智慧人行信号灯、过街提示灯带、智慧灯杆、潮汐车道、ETC停车等设施,同样科技感满满,不仅提升交通安全水平,还有效降低高峰期车流压力。
这是今年3月22日开通的东平路公交专线的一部分。该专线全长23公里,东起金域蓝湾南,西至王借岗公园,沿途设置34个智慧公交站亭,站亭配备电子互动屏、电子站牌、云广播、自动感应风扇等设施。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信息管理股股长杨志广介绍,东平路沿线建有众多滨河景观公园、展馆、景区,如王借岗森林公园、智慧公园、青年公园、半月岛湿地公园、岭南酒文化博物馆、新石湾美术馆、南风古灶等,东平路公交专线将这些景点串珠成链,方便群众沿途游览。
该专线的一大亮点是在佛山首创应用“公交优先,绿波通行”模式。每辆公交车上均配置车路协同终端设备,未来将逐步实现公交车与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协同联动,给予公交行驶速度引导,适时调整信号灯配时,使公交车一路“绿波通行”,提高公交通行效率和准点率。
今年,禅城区“最便捷”赛道提出,要争创全市领先的智慧交通治理标杆,东平路智慧道路便是其中的重点项目。项目结合东平水道的万里生态廊道工程,开展公交优先应用试点,将其打造成佛山市智慧交通综合应用示范路。
除了智慧道路,今年禅城还发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计划年内对路内外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配建停车信息屏及诱导系统、搭建禅城区智慧停车平台等。届时,广大市民将能获取相关停车信息实时查询、停车诱导、便捷支付等停车服务,享受更便捷、更人性化的出行体验。
同时,禅城将加快构建桥梁安全监测智能化体系,在全区已有10座桥梁实现智能安全监测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建设将再增加10座桥梁的智能化安全监测,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智慧赋能守护市民安全出行。
02
打通“断头路”
打造全市最便捷公共出行体系
在东平路公交专线的西段,绿岛湖湿地公园西北侧,一座横跨潭洲水道的大桥正在建设中,这里是同济大桥,是佛山市重点工程、泛东平河水轴线交通建设的重要跨河通道。
今年4月18日,同济大桥主桥正式合龙,该桥西起南庄镇科润路与禅港东路平交口,东至张槎街道季华北路,跨越绿岛湖、罗格围大堤、潭洲水道、佛山大堤、东平路等。该项目全长约1.54千米,桥梁全长892米,主桥为独塔斜拉桥,跨度200米,塔高125米。大桥主线设双向六车道,辅路设双向四车道。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管理股股长李增宁介绍,目前同济大桥已完成总进度的92%,正在进行全封闭隔音屏安装、防撞防护栏安装等,计划今年10月正式通车。建成后将打通聚锦科创产业区与绿岛湖都市产业区两大片区的交通瓶颈,促进禅西片区融合发展,加快禅西中心化步伐,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同济大桥是列入2023年禅城区十件民生实事的一条“断头路”。“最便捷”赛道提出,打造服务水平全市第一的“最便捷”公共出行体系,重点是打通城市“断头路”,补充加密区内路网,以交通升级拉开城市发展空间,激活区域经济发展。
今年,全区计划打通“断头路”6条,如今已打通凤翔大桥、东平路中段、朝安南路3条“断头路”,剩余的同济大桥、聚锦路二期、纵四路在抓紧推进中。
为让市民有更便捷的公共出行体验,禅城还将推进“公交+地铁+慢行”一体化融合发展,打造公交社区,开通短驳公交、辅助公交、网约巴士、旅游公交专线等多元化公交服务,打造交通枢纽中心,保持公共交通出行便捷度全市第一。
“最便捷赛道项目主要聚焦于解决市民在出行和办事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区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黄福恒表示,整个赛道最大特色在于运用大量智慧化的科技手段,赋能禅城公共出行体系,优化提升整个营商环境,让市民出行更方便,让企业办事更快捷。
03
“政策+服务”
双国标打造投资创业圆梦福地
近期,不少禅城企业收到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送来的“益企服务包”,里面是一张张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卡片,包括惠企政策、办事指南、服务体系、企业服务联盟单位、服务资讯等板块,方便企业及时获取所需,实现“一企一包、益企成长”。
“每张卡片上都附有二维码,只要扫进去就能获取该类别的资讯,即使政策信息有所调整,二维码里的信息也会实时更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这是禅城创新探索的企业标准化服务之一。近年来,禅城全力建设两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佛山禅城区企业服务供应链平台建设标准化试点”和“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其中“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为国家、省级双试点。
两个试点通过“政策+服务”的融合,建设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的禅城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让扶持政策和政府服务直达企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打造国内外企业、人才投资创业圆梦福地。
其中,“佛山禅城区企业服务供应链平台建设标准化试点”以“政企互动”企业服务标准体系为基础,打造“一个平台定位、三项职能、六大举措”的“136”企业服务体系,首创“区——镇街——园区”三级企业服务体系。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则聚焦政府扶持政策兑现“找不到、看不懂、申报难、兑现慢”等堵点问题,深化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实现扶持政策兑现高效、透明、可预期。目前,“佛山禅城区企业服务供应链平台”通过终期验收,截至2023年5月25日累计服务企业超4.4万家次,举办惠企服务活动137场,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需求问题2.5万余项。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总工程师李岩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延伸企业服务网络,构建企业服务“1+N+N”新格局,同时强化数字化赋能,开展“益企播”“益企邦”“益企航”“益企融”等特色服务。
扶持政策标准化方面,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军介绍,目前试点标准体系各项标准共计111项,通过落实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审批流程、申请材料、兑现时限“五个标准化”,实现扶持政策线上线下“一站式”申报服务,企业(个人)只上一个平台、只进一扇门即可完成扶持政策申报。
在政策推送环节,禅城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在资金兑付环节,做到资金直达、“无感支付”、快速兑现,今年实现4个政策事项的“秒报秒批”。
“改革至今,已梳理标准化事项137项,政策兑现时限压缩超52%,惠及3.5万家企业。”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先鸿表示,经过3年打造,目前基本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化”、资金拨付“电子化”、政策服务“标准化”等目标,现正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相关链接:“最便捷”赛道项目
打造服务水平全市第一的“最便捷”公共出行体系
争创全市领先的智慧交通治理标杆
创建“政策+服务”双国标的投资创业圆梦福地
争当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打造“益晒你”出口退(免)税惠企服务典范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益晒你”政务服务标杆
争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和源头治理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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