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G2023(SZ)XZ0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1.采购预算:482.30万元。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本项目为佛山市佛水三水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次氯酸钠供货资格,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次氯酸钠》(GB 19106-2013)A-II型用于自来水次氯酸钠(NaClO)溶液,有效氯(以Cl计)不低于10%。
2.采购预算:两年预算约482.3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10.00元/吨。在两年的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按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最终结算肯定能达到采购预算。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按采购人具体通知数量分批供货(以采购人电话或传真、电子邮件通知为准)。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通知至到货时间不少于两天)将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货地点: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下属自来水厂北江水厂(采购人指定地点)。
5.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备次氯酸钠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厂家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①有效期内的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次氯酸钠《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或许可批件附件中需包含次氯酸钠)、②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③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明细中包含氯碱或次氯酸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已登记并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投标单位入库填报操作手册”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6月2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十、其他
1.项目类型:货物类
2.项目性质:企业采购(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3.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mdzj.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一座101、201、202、13层-20层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7-8771599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传真:020-36992939
邮编:510800
01、招聘职位与人数
教职工共6名,其中幼儿教师4名,保育员2名。
02、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其他资格条件如下:
(一)幼儿教师
1.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9日后出生);
4. 有职称、曾获区级(含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录用。
(二)保育员
1.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 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3. 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9日后出生);
4. 具有幼儿保育工作经验者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录用。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4日下午5:00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联系人:赵园长
联系电话:87518233
邮箱地址:449658129@qq.com
3.提交资料:
(1)《三水区白坭镇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指定位置张贴照片;
(2)毕业证书(全日制学历证和最高学历证,两样都要);
(3)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
(4)本人身份证;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6)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
4.其他说明:
(1)网上报名人员将所有报名资料扫描后合成一个文档,转换成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意向单位+姓名+岗位,并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发送至相关邮箱。
(2)纸质材料在考试当天交幼儿园,并查验所有证件原件。
白坭镇公办幼儿园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报名时间结束后,统一电话通知符合资格的考生现场接受资格审核和面谈,资格审核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时间:待定
2.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中心幼儿园(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东街28号)
3.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业务素质,考生考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约8分钟。
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白坭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用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04、身体状况要求
(一)应聘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05、有关事项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2.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06、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园长
联系电话:0757-87518233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303-440607-04-01-62773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塘镇东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内,包括4条新建道路,道路总长为2.153公里,1.永兴路:起点接化工专区内部道路,终点至永大东路,道路总长约295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基宽 30 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30km/h;2.丰明路:起点接永大东路,终点至永福路,道路总长约 368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基宽 30 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30km/h;3.丰泰路:起点接塘西大道,终点至化工专区内部道路,道路总长约1115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基宽 28 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30km/h;4.永福路(第Ⅰ标段):起点接丰明路,终点接热电联产蒸汽供应站西北侧,道路总长约 375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基宽 30 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30km/h;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照明工程、市政绿化种植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项目估算建安费约为16415.49 万元。
2.3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勘察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并组织评审;勘察成果文件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成果文件修编形成终稿提交至发包人;
(2)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3)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评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 招标控制价为:¥6323118.79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41549.00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681569.79 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如需)、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施工期涉及的管线(不含电力)及路灯迁改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最终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服务质量: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须具备4.2.1项和4.2.2项资质:
4.2.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43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章小姐
电 话:0757-877336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7710881
电子邮件:gdshz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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