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社保 | 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线上申报超方便→
首先来看看
具体的网上办理条件吧
1、被认定为工伤且已完成联网结算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可申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的。
2、被认定为工伤且第三人已全额支付医疗(康复)费用的,可申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的。
注意:已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申请工伤医疗(康复)住院费用报销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付工伤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后,将同时核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无需再办理网上申报。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
即可在网上办理申报啦~
第一步
点击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点击首页【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登录后进入服务页面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步
如无账户的,可注册平台账户,实名认证后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登录界面下方可点击查看个人、单位详细注册指引。
第三步
如以个人选择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方式登录为例,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入粤省事认证界面。
通过手机微信扫描粤省事二维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完成登录。
第四步
如登录成功后,即可进入【广东省统一业务受理系统】服务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点击【工伤保险服务】-【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后,按操作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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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敬老院招聘院长公告
因工作需要,杏坛镇敬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一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敬老院工作,能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长者及长者家属交流,有责任心;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必要时需值夜班),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4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任职养老机构管理层经验者(任院长或副院长),年龄界限可放宽两年);
5.有护理证或从事养老行业相关工作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常处分期;
(2)曾因酒驾、醉驾等,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和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政审通过后择优录取。
将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电子版发至446956997@qq.com邮箱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通知面试时间;
报名时间:5月29日至6月2日;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会同党建工作办公室对符合要求应聘者进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 27388279 卢小姐 27388980
@各位准妈妈们
怀孕后及时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产检、分娩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能现场报销!
01
哪些人可以申领?
(一)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在办理本业务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02
如何办理?
市内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在佛山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办理。
异地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需在异地产检、分娩的参保人,到佛山市内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和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03
如何报销?
情况一:
参保人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后,可按医疗机构的指引现场报销产检和分娩的医疗费用。
情况二:
参保人在医疗机构未能现场报销的,自费结算后带备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内各镇(街)的社保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扫码下载上述表格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04
如何办理产检选点变更?
职工需变更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的,可到佛山市内各镇 (街) 的社保办事处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办理。
注意:
参保人已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变更手续的,变更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额度=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 (3200元)-在原选点医疗机构已报销的额度。
温 馨 提 示
1.参保人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前的产检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若参保人未在分娩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的,其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可办理零星报销。
3.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手续时,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须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佛山市内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零星报销。超出申请时限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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