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揸fit人”,网格发展“你话事”张边社区居民需求服务调研活动
社区治理“揸fit人”,网格发展“你话事”张边社区居民需求服务调研活动
“我希望社区可以加快推进小区的升级改造工程。”
“我很乐意在社区有需要的时候站出来,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去。”
“业余我可以担任网格员。以往我们向社区反映问题,社区都能够迅速地帮我们解决,我觉得我们的意见能帮助优化居民的生活环境,自己都会很有成功感,时间允许的话我也能帮忙一起参与自治呢。”
“我觉得社区里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停车难。”
“我希望社区能够多多关注……”
为有效掌握社区居民多维度生活需求,深挖网格服务资源,推动资源有效衔接,夯实社区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基础,5月17日、18日晚,社区各网格长带领网格员、楼长、在职党员组成网格调研组,联动西南街道融爱家庭服务中心张边分站,开展“人人都是网格员”系列网格调研活动。
本次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大、涉及面广,网格调研组进家庭、亮身份、问民意,以入户访谈、填写调研问卷方式深入了解居民基本情况、服务需求,以及宣传全国典范城市创建成效。调研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调研组一边细心地解释调研目的、意义以及问卷内容,一边耐心、详细地填写问卷,深入了解居民对社区发展、服务以及小区改造需求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作加强和改进社区治理工作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填写问卷过程中大部分居民表示自己愿意参与到社区的治理发展中,亦赞扬社区本次的需求调研服务能够为提供居民更多渠道、更广阔的意见反馈平台,让居民能够为社区发展更好地发声。接下来张边社区将会持续推进居民需求调研活动,让居民声音能被更好地倾听。
活动后,各网格收集整理好居民意见、建议并全面汇总,细致梳理和深入分析调研结果,力求能开阔治理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对策和措施。本次入户调研,联动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进一步拉近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加深了居民对社区治理新模式的了解,拉动了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社区将结合后续工作让居民憧憬的美好规划图逐步转化为居民生活实景图,聚力贯通服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
居民向志愿者咨询问卷内容
居民认真阅读问卷内容
居民认真填写问卷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 向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82345544)。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目的
为促进社会工作服务的持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果,保障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
二、评估范围
禅城区各级财政资金购买(或资助)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均须按本实施办法开展评估工作。非财政资金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社会工作服务是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个人、家庭、社区、组织等)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以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是指为满足特定服务对象的需求,在一定时间内,运用一定的资源,按照预定的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所设计、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任务。岗位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不纳入本办法评估范围。
三、评估原则
评估遵循客观、专业、系统和可操作性原则。
四、评估主体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由购买方(或资助方)组织实施。购买方(或资助方)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由评估机构组建专业评估团队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定期由区民政局进行备案并予以公布。
评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人数组成,项目购买经费30万元以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评估人员配置数量;
(二)取得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受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且具有5年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30%;
(三)有不少于1名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会人员。
评估团队成员应遵循利益规避原则。
五、评估标准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按照《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评估方法
评估由日常察看或中期评估(二选一)和末期评估两个阶段组成。日常察看主要以现场观察、问题反馈等方法开展;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主要以资料分析、现场观察、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法开展。
七、评估步骤
(一)评估工作启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由购买方(或资助方)于每年3月30日前向区民政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服务期间和预算金额。项目启动1个月内由购买方(或资助方)在评估机构备案库中自行选定1家评估机构,组建专业评估团队,负责该项目的评估,签订评估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执行方,同时抄送区民政局备案。项目执行方需配合开展评估工作。
(二)日常察看。项目开展期间,评估机构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现场观察服务运作情况。每项目周期内设置日常察看次数由购买方(或资助方)、项目执行方依据项目实施情况设定,原则上不少于2次。评估机构每次日常察看可结合察看内容抽取对应指标进行评分,并于每次日常察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观察情况反馈至购买方(或资助方)和项目执行方。项目执行方对需改进的内容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改善计划,由评估机构对改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中期评估原则上在项目运行期的中间阶段开展,末期评估原则上在项目运行期的最后1个月内开展。评估机构提前至少2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项目执行方评估的具体要求、操作细则及安排,项目执行方应根据评估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评估机构应及时组织评估团队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实施过程中,项目执行方应根据评估需要,及时向评估机构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该次评估按不合格等级处理。末期评估的最终得分将结合日常察看评分和末期评估现场评分综合计算。
(四)报告出具。中期评估或末期评估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征求相关方的意见并修改。经征求意见后,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至购买方(或资助方)和项目执行方。购买方(或资助方)需及时报送评估报告至本级财政局(办)和区民政局备案,以作为向财政申请有关项目经费及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
八、评估结果
评估满分值为105分,包括主体评估100分,加分项5分。评估结果分优秀(大于等于85分)、良好(小于85分,大于等于70分)、合格(小于70分,大于等于60分)与不合格(小于60分)四个等级。
九、评估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在区民政局网站公布,并作为项目执行方承接禅城区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评定依据。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按服务购买(或资助)合同拨付费用,其中获得“优秀”及“良好”等级的,纳入我区优质项目库,在资源对接、评选等工作中优先推荐;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由购买方(或资助方)于评估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备案,并按服务购买(或资助)合同约定条款扣减相应经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执行方,自结果公告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承接我区政府购买(或资助)服务项目。
十、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施行前已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工作仍按本区原有关规定执行,施行后开展的绩效评估工作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禅府办〔2023〕6号).pdf
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的新市民在佛山市居住,作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申领居住证的途径有三种:
(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申领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据此,从外地来本市工作生活的新市民,在到达佛山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当办理居住登记。但到佛山就医、探亲、旅游、出差或者读书上学的则可以不办理。
1、哪些人有居住登记申报的义务?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包含二类报送人:
一是新市民本人:按规定自行在“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申报居住登记。
二是居所报送人:即为新市民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
居所报送人包括房屋出租人、承包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自购房屋所有人以及其他居所提供人。在新市民入住后24小时内办理登记,并在入住和搬离之日起3日内报送其居住信息。
2、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居所报送人通过“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报送新市民居住信息。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居住登记凭证》;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或者利用“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内自带的照相功能拍摄照片。
(4)根据申请事由还应分别提供: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或其他租住住宿证明。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等可证明稳定就业的材料。
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二)近一年内在佛山就业并交纳社保累计满半年后申领
已经在佛山就业并可提供社保缴费满半年证明的,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立即申领居住证。
(三)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房产满半年后申领
新市民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佛山购买了房产满半年的,提供购买房产满半年的证明,如房产证、户口簿或者可证明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承诺书等,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以上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外,社保、房屋产权证明等可通过“新市民服务通”系统大数据自动比对实现材料免提交。
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的自助办理方法
通过微信搜索“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小程序,点击进入“居住登记”或“居住证服务”办理。
(一)申领居住证的流程
1.资格校验。系统自动比对校验居住证申办的条件类型;
2.填写申领居住证信息表;
3.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后提交办理;
5.新市民服务机构审核;
6.邮政速递或自行前往服务窗口领取居住证。
(二)居住证签注“自助办”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都需要续签一次。在居住证期满前后一个月,可以通过分布全市各地的“市民之窗”进行自助办理。
1.打开手机微信搜索“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小程序或者扫描二维码、或者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入“佛山新市民服务通”主页面。
2.在“服务通”首页点击进入“居住证服务”,系统将会自动显示持证人之前所提交的居住地址等基础信息及证明材料,申请人核对无变化的,按“确认提交”,即可进行居住证续签申请。如果居住地址等居住证信息有变化的,则应当按照系统指引的流程,返回进行“居住登记”。完成后在“领取居住证方式”栏选择“市民之窗自助签注”。
3.持证人在手机操作完成后,可在市内有“居住证签注”功能的“市民之窗”终端机自助办理签注(地址可在佛山新市民服务通主页“操作指引与咨询电话”栏进行查询)。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