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厂区道路、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厂区道路、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280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7日 0时0分~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517.57375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2023年6月19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 9时15分 - 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280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7日 0时0分~2023年6月16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4.7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 10时30分 - 2023年6月1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16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 10时15分 - 2023年6月16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海珠区位于广州市老城区,存在大量老旧小区,许多居住在旧楼高层的老年人因为上下楼不方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了他们迫切的期盼。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破解老年人“上下楼”的民生难题,扎实推进旧楼加装电梯这项民生工程,不断改善旧楼人居环境,切实提升群众居住品质。2019年以来,海珠区旧楼加装电梯的数量稳居全市前列,连续多年核发加建电梯规划许可证数量位列全市第一。随着一部部电梯落地运行,更多的居民告别了“爬楼时代”,垒砌起对这座城市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
贴近群众出实招,用心服务解民忧
近日,穗花南街3号后立面业主代表向该分局赠送锦旗,对该分局电梯审批小组高效专业的服务水平、优质用心的服务态度、为民解忧的服务意识表示衷心感谢。据了解,穗花南街3号后立面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加装电梯难度较大。该分局得知情况后,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征询意见,为小区业主加装电梯方案出谋划策,以细心、贴心、暖心的服务让加装电梯流程更加清晰,操作更加便捷,办理更加高效。
“我们这栋楼有好多老人,年纪大了,腿脚都不好,上下楼很困难,大家都盼望着赶紧装上电梯。这次真的非常感谢海珠区分局电梯审批小组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帮助,让我们这些老旧小区也能变身‘小洋房’,圆了我们小区业主的‘电梯梦’,我们真的非常高兴!”穗花南街3号后立面业主代表激动地说道。
多方联动聚合力,创新服务化难题
为化解旧楼加装电梯难题,该分局凝聚多方力量,推动构建“政府搭台、群众唱戏、专业参与、社区治理”新模式,着力营造协商共治大平台、大格局,推动业主充分协商,营造和谐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印发促进既有住宅业主充分协商、和谐加装电梯方案,明确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道的责任分工,不断优化、简化、细化工作机制,加强与部门和街道的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创新举措,该分局率先探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的技术审查工作,并明确了相关工作模式和程序,大幅减少申请所需材料,缩短审批周期,促进加装电梯早开工、早使用。三是早期介入,依托社区居民议事厅搭建协商平台,各街道部门联动为群众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形成街道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加装电梯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破解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难题。
政策宣传暖人心,优化服务增实效
加装电梯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为了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加装电梯的业务知识,该分局设立了专门的电梯审批咨询服务前台,派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打造出一个涵盖审批服务、政策解读、普法宣传的综合渠道,实现了市民群众与审批工作人员的沟通零距离、服务面对面。同时,在电梯审批咨询服务前台提供各类电梯审批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张贴电梯审批小组的服务规范和制度,方便群众了解学习和监督;设置法律诉讼普法宣传栏,以案释法,做好电梯审批的普法宣传。
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与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工作联动,聚焦群众旧楼加装电梯的难点堵点,加强调研推动形成可行方案,着力解决加装电梯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营造和谐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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