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24号
项目名称: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体外膜肺氧系统(ECMO)):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格式九”进行填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函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外膜肺氧系统(ECMO))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响应供应商提供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参与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进行划分。(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外膜肺氧系统(ECMO))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响应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提供扫描件): ①响应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响应供应商为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
5.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可延长不多于10日。
6.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南财采〔2020〕6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交易信息”网页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一并公示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响应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中以下信息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以下投标文件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2、承诺保证上述应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
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8.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纸质中标通知书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云平台版本的中标通知书不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此描述有不一致的,以此描述为准。
9.除特别注明的情况外,评审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10.云平台系统生成的PDF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与WORD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公路与碧霞一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57-86866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伟明
电 话:0757-8630010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公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G2023(SZ)XZ004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JG2023(SZ)XZ0042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公开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7,329,013.33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注:(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分包的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单价限价或投标总价最高限价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必须两个包组同时投,但不能兼中。投标人对两个包组同时报单价和总价,且两个包组同时报单价必须一致,缺少一个包组报价或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两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至少三份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所投产品同类型的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销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是代理商,还须另外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或代理协议,上述的业绩和检验报告可沿用授权制造商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1日
询问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05月31日17时30分。
(2) 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入库路径: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 项目附有图纸的,请在公告页面下方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13日上午09:00-09:30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5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06月13日9时30分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八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2023年06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1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 0757-83378490
联系人: 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电 话:0757-83160061、83160056
传 真:0757-831600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欧凤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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