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廉租房留住更多员工
高明区多家企业申报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 通讯员成礼彬报道:为留住制造业人才,高明区多家企业使出廉租房“大招”。高明区住建水利局昨日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已完成四批次企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这些项目建成后,可提供522套职工廉价租赁住房,缓解工人住房问题。
据悉,已经完成认定的4个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名单,涉及6家高明制造企业,它们分别是:钰晟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奥斯玛智能装备基地项目、宝烽精工机械(广东)有限公司、中钢天源华南基地、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威仕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这6家企业中,川东磁电和威仕达新材料员工宿舍楼去年已经建好,今年通过相关认定后即可享受相关的税收政策优惠。其余4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还未建成,预计明后年会相继投入使用。
据悉,这些企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都是作为产业园区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户型通常包括公寓型和宿舍型两种,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位置靠近园区和厂区,方便企业员工居住、生活。
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高明区常住人口总量持续增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成为高明区住建部门努力的方向。引进社会资本,鼓励企业兴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便是一种尝试。
该负责人介绍,为激励企业兴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高明区规定,这些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可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也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区住建水利局还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包括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为企业减轻建设负担。
记者还了解到,高明区今年第3批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名单已经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本批73户租赁补贴申请家庭(个人)中,除更合镇一户人均住房面积超标,不予通过外,其余72户均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区住建水利局提醒,如果有市民在申请公租房的同时,还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可以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这样可以边领补贴,边轮候公租房,两边不耽误,减轻压力。
区领导走访调研高明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单位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嘉懿报道:近日,高明区委副书记吕园园带队走访调研高明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单位——广东巨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巨圣新材公司”),并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高明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巨圣新材公司董事长刘春枚介绍了企业经营情况和高明区女企业家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发展规划。
会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巨圣新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并对企业未来增资扩产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巨圣新材公司是一家集环保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销售与应用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技术服务企业,拥有41项国家专利,多个产品获“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称号,水性产品生产基地入选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刘春枚表示,区、镇领导走进企业调研,给了企业极大的信心。希望区委区政府持续关注和引导区女企业家协会发展。接下来,区女企业家协会将继续以“实现自我价值、成就企业发展、回报国家社会”为使命,为高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吕园园表示,区女企业家协会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与本地及周边地区商协会的互动交流,探索更多合作模式,搭建起政企交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外合作的平台,坚定扛起“当表率、作示范、走在前”的责任。
高明区妇联作为区女企业家协会的“娘家”,接下来将继续大力支持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链接各方资源,为协会提供更精准的指引和服务,助推更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为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5月19日上午,禅城区社保局召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议。区政协副主席、社保局局长陈咏周、区社保局副局长贺静媛及各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参会,区社保局失业保险股股长钟玲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为接下来专项整治行动做出了扎实铺排。失业股欧阳杰对疑点数据核查业务流程、“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小程序”操作进行详细说明,并根据社会保险稽核股及分局同事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记录和指引。失业股股长钟玲在会上强调,工作人员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一企一册”,归集企业提交的核查材料。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无法明确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同时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行为。
贺静媛副局长指出,此次整改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情况掌握程度、工作台账等方面存在不足,要求加强统筹力度,举全局之力,对标对表,抓好责任落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将此次行动抓紧、抓细、抓实,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陈咏周副主席传达市级失业保险短参人员劳动关系核查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对2020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实施以来,参保1至3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核实其实际劳动和参保单位用工情况,坚决打击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行为。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紧跟上级工作部署,紧抓整改时间节点,将该项工作作为我们当前最重要的首要任务来完成,以扎实举措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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