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男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男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男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3-2602)于 2023年5月19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45.3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2 |
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一 |
二、本项目不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 标 单 位: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05月22日
附件一: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男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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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2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每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企业奖项 |
1.2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的,每项得0.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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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1.2 |
投标人的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平均资产负债率≤40%,得1.2分;40%<平均资产负债率≤50%,得0.6分;50%<平均资产负债率≤60%,得0.3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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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 |
1.8 |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获得工程类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得0.06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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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0.6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6分。每少一项,扣0.3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最高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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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项目负责人 |
1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未提供证明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4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或装修装饰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的,得1分; 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得1分。 4、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未提供证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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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1 |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书的,得0.5分; 2、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2分;未提供证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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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 |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5分; 2、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2分;未提供证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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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 |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 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2分; 2、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0.2分;未提供证明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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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6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具有: 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不少于3名(含)、机电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不少于1名(含)、给排水类工程师不少于3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含),同时满足得6分,每少一人扣2分,最低扣至0分。 |
1.企业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1)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若类似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2)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文件证明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业绩不予评审。
2.企业奖项:
国家级质量奖包括: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质量奖指省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奖项、安全奖项、设计和幕墙类获奖)
(1)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如颁发单位为行业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2)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奖项不予评审。
3.财务状况:
需同时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平均资产负债率=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总和/计算年数。
4.研发能力:
发明专利证书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布的工程类别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类专利、发明公布类专利及外观设计类专利),需同时提供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彩色扫描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epub.cnipa.gov.cn)的专利证书查询信息截图(查询信息须含有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等信息)。时间以发明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日期为准。发明专利证书的专利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以子公司名义获得的证书不作计算。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
5.第三方评价:
需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及管理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
6.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6.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注册在投标单位本公司的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单位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一人多证的,按最高档计取得分,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6.2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3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1)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以大学(含专科学校)(或以上)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2)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要求:
1)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的证明:须同时提供担任对应职位完成的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作为证明文件。如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不能体现人员对应的职位及姓名,则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获奖证明:质量奖项的要求详见第2点“企业奖项”要求。提供的获奖证书需出现技术负责人名字,否则需提供证明技术负责人担任对应职位完成的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上体现该人员名字的材料作为证明文件(如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不能体现该人员对应的职位及姓名,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一、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查询网页信息截图打印件,注册单位需是投标单位,且状态为“正常”。
(4)注册安全工程师还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查询网页信息截图,注册单位需是投标单位;
7.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8.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评委签名:

- 项目名称:徐闻县龙塘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267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 0时0分~2023年6月12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23.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的其他项目必须在湛江范围内) 3.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须制作: 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的其他项目必须在湛江范围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 9时0分 - 2023年6月1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2日 8时30分 - 2023年6月12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海印院区广州泌尿医学中心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270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 12时0分~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6.69725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负责勘察工作)、一家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4.7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2023年6月1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3日 12时0分 - 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 10时15分 - 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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