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授予万步炎“时代楷模”称号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宣传发布万步炎同志先进事迹,授予他“时代楷模”称号。
万步炎,男,汉族,1964年1月生,湖南华容人,中共党员,现为湖南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他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秉持科技报国理念,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把祖国的需要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模范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他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三十多年如一日扎根海洋资源勘探技术研究,带领团队全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为我国海洋矿产勘探技术和装备研发作出了开创性贡献。他潜心立德树人,注重言传身教,大力奖掖后学,打造了一支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了一大批青年科技人才。他曾主持完成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长远发展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2021年被评为“最美教师”。2022年,所在深海矿产资源开发技术装备教师团队入选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万步炎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他是科学家精神的模范践行者,是潜心教书育人的教师楷模,是矢志科技自立自强的深海勘探先锋。他的先进事迹鲜明体现了共产党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使命担当,体现了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矢志创新、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体现了新时代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执着追求。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传承老一辈科学家以身许国、心系人民的光荣传统,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大力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万步炎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他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万步炎同志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湖南省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代表等参加发布仪式。

5月18日,番禺区政协与区检察院开展双向联系活动,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覃海深,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新联会等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番禺区政协委员们参观了区检察院听证工作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及犯罪预防基地、院史室和党建文化室,观看了区检察院制作的关于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涉案企业合规等专题宣传片。
在座谈会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宏详细汇报了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与会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的工作,认为区检察院执法够力度、为民给温度、创新有高度、队伍显亮度,打造的“益企向未来”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小谷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益护禺港”公益诉讼品牌,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覃海深指出,区检察院职能定位精准、创新举措有力,全面体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对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番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覃海深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政治担当推进平安番禺、法治番禺建设;二是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四是加强联系交流,更好发挥对口联系机制作用。
来源:番禺区政协 冯慧
- 项目名称:徐闻县港口待渡车辆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67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 0时0分~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 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 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7)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需提供近 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3 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一人一岗(需提供近 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9)拟派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 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且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招标文件所指的人员社保是指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 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需提供近 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3 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2023年6月1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6月1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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