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围绕“强化数字经济司法保障,助力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到市法院调研
5月19日,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到市法院,围绕“强化数字经济司法保障,助力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调研。市政协副秘书长魏强、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副主任赵洪,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参加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市法院审管办、立案庭、刑二庭等相关庭室负责人分别作涉及数字经济的案件审判、信息化建设、法官队伍建设等情况介绍,与会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就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促进涉数字经济案源治理,建立湾区司法互通平台、推动南沙方案实施,完善案件归口统计分析、用好相关司法建议,发挥人民法院作用、探索推进涉企合规改革工作机制等问题,与市法院的同志互动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源: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李贤
5月18日,在第47个世界博物馆日到来之际,市政协教科卫体委组织部分委员到广东中医药博物馆视察。市政协教科卫体委领导、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负责人、广东中医博物馆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约20人参加活动。
视察组一行在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参观了医史馆、中药馆、针灸馆、养生馆、岭南医学馆、岭南中药馆和“中药水晶宫”岭南中草药液浸标本展区等主题展馆(展区),听取该馆在中医药文物和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典藏及开发利用,中药标本的采集、制作和展示研究工作,开展中医药(医史)文化研究、科技成果展览、科普教育等情况介绍,并围绕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委员们纷纷表示,广东中医药博物馆作为我国首座中医药综合类国家二级博物馆,将中医药的通史与岭南地域结合,既展示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也有岭南医学的独特地域特色;既深化中医药文化研究,又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对推动新时期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办公室 李志洁
-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广东广雅中学本部校区微改造维护维修经费
- 项目编号:JG2023-267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 11时0分~2023年6月1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94.78457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 10时0分 - 2023年6月1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2日 11时0分 - 2023年6月1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 9时45分 - 2023年6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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