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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岭南公证处招人啦!

时间:2023-05-19     人气:647     来源:佛山司法     作者:
概述: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政治素质好;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因工作需要


岭南公证处现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2名公共法律服务辅助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岗位


公共法律服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政治素质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细心谨慎、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


三、不予招聘情形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五)其他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工作安排


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体检合格与岭南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主要从事公共法律服务辅助相关工作。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面议;


(二)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及“五险一金”等相应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


1.准备个人简历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扫描件,2寸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发送至电子信箱:fslngzc@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公共法律服务辅助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合则约见。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31日。


3.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18566390839。


面试


岭南公证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后,将于2023年6月10日前电话通知入选者进行面试。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政审、体检等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要求


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


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同意、广东省司法厅、佛山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由佛山市司法局直属管理,是全国公证体制改革试点公证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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