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23年平安校园视频监控建设项目[CZ2023-0485]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AT0307027、AT0307028地块设计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244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 11时0分~2023年6月2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527.8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所列专业机构建筑第一组。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6 信誉要求: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4.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以其中一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释]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 9时30分 - 2023年6月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2日 11时0分 - 2023年6月2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2日 9时15分 - 2023年6月2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确保取得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
本报北京5月11日电 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11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薛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扎实做好这项重要工作,确保取得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
丁薛祥强调,要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要抓紧实施,讲求精准、讲求实效。大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稳住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确保央企国企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稳定扩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招募规模,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就业的政策保障。深入细致做好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增强就业信心。加强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兜底帮扶,各高校要落实帮扶责任制,毕业生户籍地、常住地、学籍地政府部门要协同配合。依法规范市场招聘秩序,严厉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防范、纠正就业歧视。注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引导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
丁薛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再动员、再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政策保障,做好宣传引导,确保完成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
国务委员谌贻琴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国家机关和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四川宜宾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优秀毕业生代表先后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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