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北战新产业园企业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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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北战新产业园企业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工程
佛北战新产业园企业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
工程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企业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工程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5月10日14时 至 2023年05月13日14时止 | ||||||
佛北战新产业园企业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招标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0日14时 至 2023年05月13日14时。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广东展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172884.83 | 杨毛毛/粤2442022202221175 | 100个日历天施工完毕。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监理单位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对定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87393975 |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
邮编:528137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3261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100 | |||||||
招标代理: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6260027 传 真:0757-86260021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邮 编:528000 |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滘镇文化中心音乐厅一楼1号商铺租赁竞投项目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交易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资产面积(m²) | 底价租金 (元/年) | 出租期限(年) | 竞投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1 | 文化中心音乐厅一楼1号商铺 | 商铺、办公 | 116.48 | 85263.36 | 3 | 14211 | 两个月租金 |
1、标的物使用范围:商铺、办公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且租赁期间不得有储存危险化学品及法定违禁品等违法行为。出租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转租、转借或改变物业用途。遇到政府、公共利益规划或“三旧”改造需要收回物业时,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收回租赁物业,自收回物业当月停止收取租金;已交当月租金可退还,未交当月租金可免交当月租金。出租人对承租人投入到租赁物业的装修费和搬迁等各项费用不作任何赔偿。承租期间的水电设施及其他费用,以及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一概由承租人负责。
2、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3、租金支付方式:物业按先付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
4、租赁期限: 3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租金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竞得人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全部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于合同签订之日由竞得人补足或出租人返还。合同期满后无拖欠租金和无违约的无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6、本次公开招租项目交易所需的服务费(如有)由承租方承担。
7、其他:
(1)资产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 。
(2)资产交付方式: 按现状交付 。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单独参加竞投,不接受联合竞投;2.拖欠本单位租金的人员或组织,须在报名截止前缴清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3.投标人与合同签署人需同一,否则取消竞投资格,并不予退还其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
(三)竞投方式:
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意向竞投方每次加价幅度每年1000元的整数倍竞投,按价高者得。
(四)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以转账方式将竞投保证金单笔汇入指定的出租人银行账号,收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461—88000348—06,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并确保竞投保证金在2023年5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
2、竞投人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的附加信息栏或用途栏中注明拟投项目名称。则招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投。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
3、方式:凭竞投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原件(注明竞投项目名称),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免费获取竞投文件和进行报名登记。
(六)竞投时间和地点
1、竞投会议签到和进行竞投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15时00至15时30分。
2、开投时间:2023年5月19日15时30分。
3、递交竞投文件及开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七)竞投会相关规定
1. 本次竞投不组织踏勘现场,标的以实物为准,出租人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2.竞投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3.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到竞投地点签到并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4.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5、竞投前,竞投人须交保证金。竞投竞得人,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不中标者,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
6、竞投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7、竞投的标的物按实物现状竞投,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竞投会无关。
8、竞得人要在签订合同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交清所有款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竞得人对该标的物中标的权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得后,在办理一切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1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不对标的物进行合法性审查,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人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使用要求。
(八)信息公布
潜在的竞投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及公告栏,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北滘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beijiao/)。
(九)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
地址: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98963
出租人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273398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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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新城启动区水轴四路(映海路-大棉涌)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新城启动区水轴四路(映海路-大棉涌)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发改云投审〔202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三水新城启动区水轴四路(映海路-大棉涌)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新城启动区水轴四路(映海路-大棉涌)工程,其主要内容为:新建水轴四路(映海路-大棉涌),全长约 146.044m,路基标准宽度为31米,路面标准宽度为19米,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工程内容为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新建交通标线,新建标志,新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电力工程和通信工程,新建路灯、新建电缆过路井、敷设电缆和电缆保护管,新建绿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6,211,715.14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6,211,715.14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36,994.31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C3 综合类)(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三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100 |
联 系 人:赵先生 | 联 系 人:陈小姐 |
电 话:0757-66890237 | 电 话:0757-8772288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hyfsss@163.com |
2023 年 5月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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