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年高考安排定了,分数线划定及录取规则发布!
5月6日晚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今年高校招生工作
作出部署
今年如何录取?
有什么新变化?
先通过短视频了解
接下来
一起看小编划的重点!
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2023 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
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由广东自主命题、单独举行。
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简称“四选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
分数构成
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
1.分数构成
普通类(物理)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
普通类(历史)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
艺体类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
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2.5×40%。
播音与主持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播音与主持类术科统考成绩×2.5×40%。
体育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
2.各科目卷面满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分;
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目满分100分。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考生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
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播音与主持类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3.外语选考英语语种
英语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13÷12+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英语听说考试成绩=英语听说考试卷面分÷3(四舍五入取整)。
录取分数线
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 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
1.普通类:本、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本、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
2.艺体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结合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分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音乐类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类别)、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主持类类(含普通话、粤语类别)、体育类文化分、专业分两条分数线。艺术校考类分本、专科批次单独划定文化分分数线。
3.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本一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4.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应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须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志愿填报方式
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考生的选考科目、特征条件须与所选择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要求相符。考生须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并确认志愿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考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或院校指定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导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高校志愿无效。
投档录取
我省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春季高考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普通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原高职院校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通知原文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考试组织、高考改革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平稳
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考安全平稳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2.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并配备“智能安检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良好风气。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严防发生考试事故。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3.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4.加强招考风险防控。各地各校要成立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
二、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5.稳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
6.持续推进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持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7.认真做好强基计划招录工作。各试点高校要深入总结近年强基计划工作情况,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内容和形式,积极在面试中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着重考查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
8.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各校要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春季高考制度,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9.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招录程序。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入学的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10.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政策。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1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2.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上线率”等内容。探索建立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13.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4.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
五、全面优化考试招生服务
15.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地各校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和中学、以投档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和有偿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16.优化考生咨询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考试期间,要强化对治安、交通、气象、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高中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咨询指导,志愿填报期间,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要积极通过省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录取期间,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这是一次品牌形象的亮相登场!
也是一段全新征程的扬帆起航!
唯进取,故日新。
5月9日,以“登高·博见”为主题,“2023正力新能25GWh软件定义电芯工厂投产典礼暨新技术发布会”在江苏常熟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力新能)总部隆重举行。站在新征程的起点,正力新能全面发力,首次对外发布品牌形象,展现企业丰富内涵,新一代软件定义电芯工厂也在发布会上正式揭幕投产。此外,依托雄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积累,正力新能还在发布会上推出多项新技术、新产品,以全新研发战略体系、不断创新的精进技术,满足陆海空全场景、不同领域的能源需求,为建设一个充满正能量和善意的零碳社会贡献力量。
常熟市委书记周勤第,常熟市委常委、常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王建国,新能源材料科学家、中国工程院吴锋院士,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执行秘书长王建新,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泽深,新华网首席营销官徐明伟,达索、TIAMAT及欧美航空企业代表等多位政府领导、行业专家、合作伙伴及众多媒体记者应邀出席,共同见证正力新能扬帆起航,迈上新征程!
品牌形象首发亮相,正力新能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当前,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指引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实现目标的重要抓手和必由之路。发布会上,正力新能董事长曹芳在致辞中表示:“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在全球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的大潮中,正力新能将立足新能源赛道,遵循追求极致、脚踏实地的企业价值观,为客户奉献高品质的产品,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社会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面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势,正力新能开启品牌跨越发展新起点,品牌形象在发布会上首发亮相。
品牌标识以太极、乾坤为源点,整体标识设计代表了一种周而复始、循环不息的哲学理念,表达和谐、有序、无尽的美好意愿。以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阐释,它代表着一种能够推动社会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提升和环境持久友好的“正”能量。而“正”就是“正力新能”以及“ZENERGY”的品牌灵感源头。品牌标识整体设计充分表达了“积点滴之力,共建一个充满正力、善力的零碳社会”的品牌愿景。
正力新能总裁陈继程博士表示:“正力代表的是与天地共生,循环发展,生生不息的力量。正力新能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可持续的世界观,这也是奋斗在新能源赛道每一位合作伙伴的共同追求。我们相信,执着热爱这一份初心,正力新能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前景。”
通往零碳社会的奋斗愿景,在品牌标识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蓝、绿、白的线条与色块分别代表蔚蓝无际的大海、绿色绵延的陆地、以及充满想象的天空,正力新能希望通过技术创新去探索绿色能源继续延伸的边界,覆盖更深更广的领域和场景,实现陆海空全域的交通电动化。这不仅是正力新能继续奋斗的征程起点,也是对其“覆盖陆海空应用场景的前瞻技术,构筑世界能源可持续未来”品牌使命的最佳诠释。
新工厂、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正力新能以创新科技奋进零碳征程
为朝“零碳社会”目标努力,正力新能将以填补空白、补齐短板、解决痛点作为产品研发和技术突破的“第一性”原则,持续思考更多复杂场景下不同应用的实际需求,用扎实均衡的技术储备,建立起全面覆盖的产品战略体系。用一颗电芯,串联起陆海空全场景电动化的零碳征程!
为此,正力新能率先提出软件定义电芯工厂理念,并发布了智能工厂ZOE(Zenergy Operation Excellence)架构。ZOE智能化电芯工厂重新定义了协同、工作方式、工艺管理和质量控制,让电芯工厂的设备和产线更加灵动、智慧。在协同方面,基于ZOE智能工厂,对客户响应时间整体缩短50%,工时效率提升33%;MOM支持天量数据的毫秒级响应,TPS高达3100以上;在工艺管理方面,ZOE的特点在于拉通PLM、MES和生产设备,实现工艺参数的提交、变更、审批、应用和追溯的闭环管理。同时,基于ZOE智能化系统,通过短代码、嵌入式、指令化可迅速、完整地构建一个质量控制平台。
目前,基于“软件定义的电芯”工厂设计,正力新能实现了从研发端起始的9大模块、50道工序、3000多项过程参数监控数据覆盖全域共享、精准运营、大数据驱动,已经建成具备世界领先水平的新一代软件定义电芯工厂并投入运营。
在新技术、新产品方面,正力新能通过企业多年的研发积累,对前瞻技术的不断探索,首度公布其「3·2·1」研发战略,并发布了多款不同应用领域,性能指标处于行业领先的产品:正力·航空电池、正力·乾坤电池、正力·储能电池和正力·钠离子电池。
其中,正力·航空电池作为全球首款量产型航空电池,能量密度达到320Wh/kg;在兼顾高能量密度的同时,依然可以满足20%SOC下,12C的大倍率放电性能;快充方面,可在15分钟充电至80%;安全方面,实现了ppb级航空安全标准;行业内首家做到同时满足高能量密度、高安全、高倍率、快充“三高一快”四大性能要求。
正力·乾坤电池创新应用了正力新能自主研发的极柱冷却、榫卯卡接、热电分离、高度集成等多项原创技术,具备高安全、高能量密度、超快充、可拆卸、全生命周期维护成本低等特点。其中,可更“芯”电池系统创新的结构设计,以及全生命周期降本增效的理念,与中国古代哲人关于“乾坤”的世界观和宇宙观非常契合,这也是该款产品命名的由来。
本次发布会上,正力新能还推出了容量高达314Ah的大容量储能专用电池,能量密度为180Wh/kg,循环寿命突破12000次,能量效率高达95%,零下20℃容量保持率在91%以上。结合已推出的50Ah、104Ah、280Ah、302Ah、314Ah等储能产品系列,正力新能完成了对工业、商业、家储等多种场景的产品覆盖。
此外,在被认为是新能源产业发展“助推器”的钠离子电池领域,依托深厚的研发实力和制造能力,正力新能也已完成相关布局。第一批高功率钠离子电池已在海外装车测试,电芯在20C倍率下容量保持率高达94%,-20℃低温下具备92%的容量保持率。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在这一发展大势之下,新能源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正站上发展“风口”。作为一家新能源科技探索者,正力新能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新形象、新工厂、新技术、新产品的全维焕新,奔赴能源变革新征程,以前瞻科技赋能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在实现品牌飞跃式发展的同时,也为构筑零碳社会及世界能源可持续未来注入“新能”。
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近日,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将于2023年5—6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全面创建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和小编一起看——
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守护校外培训缴费安全和培训场所安全为主要目标,通过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消费教育指导,严处各类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
专项行动聚焦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二是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守护学生及家长缴费安全;三是加快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有效解决学生及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五是加强消费教育指导,整体提升学生及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六是坚决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有效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建立自查抽查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各地要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严肃问责并通报。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
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消协组织: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培训机构恶意逃避预收费资金监管,引发“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一些地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变种,收取高额培训费用,脱离监管,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带来质量和安全隐患。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6月。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要聚焦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对培训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二)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守护学生家长缴费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要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机构一核定”原则核定风险保证金,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协组织通过调查、体查、参与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消协组织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推进多种渠道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学生家长退费投诉纠纷。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 费环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消协组织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倡议书、宣传片、动画条漫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对学生家长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消费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费陷阱。
(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有效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排查重点内容;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做好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精准有效建立防治隐形变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网站等四张清单,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要开展专题治理;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要加强日常检查,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把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好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要突出以县级为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省级、市级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对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三级联动检查机制,县级负责牵头于5月底组织完成对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全面检查及整改工作;市级要于 6月中旬组织完成复查工作,复查抽取县(区)比例不低于1/2,机构数不得低于市域机构总数的10%;省级要于6月底组织完成抽查工作,抽查地市比例不低于1/2,抽查机构数不得低于省域机构总数的5%。各地消协组织要积极配合,推动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严肃问责,不定期通报违规行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消协组织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23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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