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奇槎泵站获“大禹奖”
系中国水利工程最高荣誉
5月5日,经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无异议,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奇槎泵站工程荣获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这是我市水利工程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荣誉。
奇槎泵站工程位于东平路与绿景东路交叉口,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8日完工,2022年6月1日竣工验收,是集防洪、排涝及引水功能于一体的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奇槎泵站投运后不仅提高了区域防洪、排涝能力,还通过引水调度,改善了亚洲艺术公园调蓄湖以及奇槎涌、丰收涌、奇丰横涌等河涌水质,极大促进了水环境美化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了片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禅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获得水利工程行业最高奖项“大禹奖”,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接下来,将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以更高标准、更强力度、更优工程为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禅城贡献住建水利力量。
“大禹奖”是中国水利工程最高荣誉奖项,取大禹治水之意,获奖工程均为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且建设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样板工程。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高敬、严赋憬)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法律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并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岳仲明介绍,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
对此,法律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同时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二是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是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岳仲明介绍,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种群,其“野性”降低,遗传性状也发生改变,应当区别情况,实行与野外种群差别化管理措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这次修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
他表示,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转载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
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2〕26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一)经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的佛山新城范围内的商业体。
(二)商业体运营管理主体在乐从镇注册纳税,有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
(三)商业体内入驻企业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乐从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四)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
二、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推动夜间经济建设发展、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支持美食集聚区培育发展。
本年申报“推动夜间经济建设发展”和“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项目的支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支持美食集聚区培育发展”项目的扶持对象须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乐从镇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进驻到佛山新城范围内的商业体且经营期满6个月以上的餐饮企业。投入性项目必须是在申报期内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介绍
(一)推动夜间经济建设发展
支持佛山新城商圈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发展夜间经济示范点。对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新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或丰富夜间业态的项目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不含土地资金投入)的 40%,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二)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支持新城商业体组成商业联盟,全年统筹开展系列行业培训、宣传、招商、发布会和“有节过节、无节造节”等促销活动。商业体运营管理主体组织开展的活动,已向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备的,对开展促消费活动的购物券(消费券)补贴、活动组织费、宣传费、策划费等给予资金扶持。按活动实际投入的 50%给予扶持,单项活动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每个商业体组织申报活动数最多不超过 4 个,开展活动扶持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
(三)支持美食集聚区培育发展
商业体内新注册入驻经营建筑面积大于 200 平方米、经营期满 6 个月以上的餐饮企业,按企业租赁经营性用房面积,以 20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进驻企业一次性补助。由商业体运营管理主体组织餐饮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单个商业体内餐饮企业获得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扶持补助分配以入驻的餐饮企业工商注册先后顺序为原则。
四、申报流程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提交:符合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26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在线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申请单位可通过申报系统跟踪项目审批进度。
(二)网上预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请表单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三)受理:通过网上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从申报平台上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并打印,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有目录、页码)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审核: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和完备性、申报金额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五)公示:对通过的项目列入拟扶持对象,于乐从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审批拨付资金。
(六)政策兑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向镇财政办申请拨付资金,镇财政办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纸质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众假期除外)。
纸质资料提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乐从镇新马路A5号)6楼606室。
联系人:苏小姐,28331647;王先生,28339657。
附件:
1.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支出明细表
4.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来源: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张凯滢
审校:岑炽晖、王胜男、张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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