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顶岗河鲜美食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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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顶岗河鲜美食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顶岗河鲜美食街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五顶岗河鲜美食街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 5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J2023-001 号
2、项目名称:五顶岗河鲜美食街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873859.40元
5、项目需求:本工程为五顶岗河鲜美食街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滩环境整治提升、河鲜交易市场环境提升、新建道路硬底化及道路拓宽、河鲜交易市场及渔民码头修复提升、渔业村及河滩边灯饰布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6、工期:5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2022年或2023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供应商可参考“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8)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9)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②需提供供应商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当月或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3年4月或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或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3年4月或2023年5月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采购人委托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磋商登记。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 18 号) (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18708)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登记资料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手续,并获取纸质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④《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备注:上述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用 A4 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份登记资料递交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另一份登记资料在购买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人员。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先下载“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发标资料提供下载)”,填写后打印加盖公章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磋商文件。
注:对供应商提交的登记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已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登记的供应商凭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出具的“审查结果回执”及登记资料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接受现场购买。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登记的收取现金。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购买磋商文件或逾期购买磋商文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权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上 午9: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上 午9:30(北京时间)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 18 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 18 号)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gzjg/ssqxnjd/ggyjyzx/)、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zhijia.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五顶岗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5184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关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7-87763788
E-mail:gdzhijiags@163.com
2023 年 5 月 4 日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金澜南路64号内A地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3040007)于2023-5- 10 日上午9:30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
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租赁 年限 | 竞价保证金 | 交易底价 (含税) | 递增 | 合同保证金 | ||||||
20500020001 | 金澜南路64号内A地块 | 4939.36㎡ | 6年 (第4-6年如遇到征地拆迁或提升改造等,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100000元 | 9元/月/㎡(其中租金5元,管理费4元) | 每三年租金递增1元/月/㎡,管理费不递增 | 133363.8 | ||||||
二、备注:1、免租期1个月;2、该资产只能用于停车场、训练场,不能用作住宿或批发市场等环境污染的行业,同时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环保法要求;3、该资产不能进行规划报建;4、约180-200个车位,最终车位数量以移交为准。 | |||||||||||||
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增加部分会加入租金当中,管理费4元不增加,报价加价幅度须为0.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
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2023- 5 - 4 至2023- 5 - 9 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2023年5月 9 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
七、资格审核时间:2023-5- 10 日 上午 9 :00— 9 : 30;竞价时间:2023- 5- 10 日上午 9 : 30,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
九、联系方式 | |||||||||||||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黎冲村东风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黎冲村委会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3068607837 | ||||||||||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
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
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5月12 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土地资源,面积共约40亩(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清泰村石街岭和低田。
(三)资产经营用途:种植(该地块只允许种植。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种植桉树,建设农业设施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建设;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合同年限 | 面积 | 交易底价 (元/亩/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石街岭地块 | 10年 | 约10亩 | 2000 | 10000 |
2 | 低田地块 | 10年 | 约30亩 | 2000 | 10000 |
(五)递增情况:租金每5年递增20%。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合同押金:押一年租金。
(八)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通过摇号方式现场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废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业主方)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612489184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5月4日
附件: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位置图.pdf
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合同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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