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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29     人气:523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

项目概况


佛山市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3007


项目名称:佛山市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标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提供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补充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即可: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补充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补充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的预留项目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预留项目总额40%中的70%),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如属于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③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2023年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②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或另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开标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因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部分表格投标人需根据招标公告上传的“投标文件补充格式”内容要求制作,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提前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218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278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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