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领导陪同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钱锋一行赴广州高新区调研
4月24日下午,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市科技局局长王桂林陪同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钱锋一行赴广州高新区,专题调研考察我市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调研组先后到航空轮胎大科学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现场调研,了解我市大科学装置以及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进展情况,随后调研组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与市相关部门、单位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王桂林向调研组介绍近年来广州市在科技创新综合水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创新投入及高水平创新产出等方面的做法与成果。王桂林表示,广州聚焦“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在科学研究方面持续发力,逐步构建和优化了良好的创新生态,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充分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钱锋表示,对本次在广州的调研印象深刻,特别是对我市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科技投入风险共担、体制机制创新、多方协同创新等方面做法高度认可和充分赞赏,认为值得借鉴。希望广州与上海今后加强交流和互动,在国创中心建设等多方面探索建立更多合作。
广州市科技局一级调研员(市管)李江,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平台基地处等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4月25日下午,2022广州技术市场年度榜单发布会在越秀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并进行现场直播。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广州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关负责同志及优秀单位代表等参会。广州市科技局一级调研员(市管)李江出席活动并致辞。
李江介绍了2022年广州市技术市场的发展状况,在疫情冲击等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下,广州技术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技术合同成交额平稳增长,达到2645.54亿元,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成交额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已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在全国各城市中位居前列。近几年广州技术输出额高、科技成果溢出效应明显,体现了广州科技创新引领技术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也反映了广州作为全国、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交易核心枢纽城市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寄语大家一同努力,助力广州继续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以打造全国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为目标,推动广州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科技厅四级调研员斯恒对广州市技术市场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将继续支持广州技术合同认定、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科技创新工作。
随后,广州科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吴俭峰介绍了广州市第一登记点在技术市场工作方面具体实施的情况。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运南介绍了本次榜单设置指标、领域及入榜单位总体情况。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入榜代表单位分别分享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经验。
会上,李江等领导共同为四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颁发“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牌匾,以表彰其在2022年推动技术市场发展、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在与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2022广州技术市场年度榜单”正式发布,并由参会嘉宾为到场的入榜单位代表颁发了牌匾,向其表示祝贺。
- 项目名称: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良田片区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3-223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9日 0时0分~2023年5月22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722.3899
- 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时30分 - 2023年5月22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时15分 - 2023年5月22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