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指引正式印发
近日,新修订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正式印发实施。《指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401/T 144—2022)等相关文件对旧版进行重新修订,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助力广州市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
《指引》抓住关键环节,从收集容器配置、分类投放、收集、集中、处置等关键环节规范了有害垃圾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和关键环节重点作业等要求,并作出了3个明确:一是明确了有害垃圾范围和种类,进一步满足垃圾分类的新需求、贴切工作实际。二是明确了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配置要求,进一步对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要求、制式收集容器的外观和规格进行修订,使得《指引》易懂、会用、好操作,更便于基层干部、作业人员操作。三是明确了有害垃圾经费来源,进一步明确了中心七区和外围四区有害垃圾处置经费来源,强化了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经费保障。
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将紧跟生活垃圾高质量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推广实施《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指引》,促进全市各单位积极、有效地开展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图:2023年第四届“探索荔湾 寻味西关”活动宣传图)
4月28日上午10:00,由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导,荔湾区商务投促局和荔湾区文广旅体局主办的2023年第四届“探索荔湾 寻味西关”活动正式启动。
“探索荔湾 寻味西关”是荔湾区一年一度的商旅文融合品牌活动,自2020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三届。今年第四届“探索荔湾 寻味西关”活动,活动时长更充足、玩法更有趣、礼包更丰富。4月28日—6月30日活动期间,通过指定活动平台定位打卡,最高可获670元消费券!并设有神秘的到店礼包、特别分享奖等奖项。
此次活动的开展,将激发荔湾区市场活力,推动荔湾区商旅文融合发展,助力老城市新活力建设。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广州市文化馆:
为更好促进我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传统公共文化设施到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转型,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公共文化需求,我局将启动2023年度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展示项目——花城市民文化空间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时限
请各单位按照《花城市民文化空间建设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区域内新型文化空间的建设情况,于2023年6月15前完成“花城市民文化空间”推荐申报,申报主体应符合《指引》有关基本要求,申报空间原则上为2022年底前已经建成并已向市民群众开放。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按照要求加盖公章(指定位置处盖章及骑缝章)并于6月3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至指定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申报表内有关要求,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申报资料电子版请发送至:mfzeng002@163.com,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州市文化馆新馆(海珠区新滘中路288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备齐申报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申报空间所在地区局(或市属图书馆、文化馆)出具资料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3.按照时限要求提交审核过后的申报资料至指定处所。
四、评审审定
我局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审定后对获评2023年度花城市民文化空间的申报主体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五、有关要求
1.2023年本项目专项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良好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获得市级、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的,可酌情增加补助金额,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获得2023年资金扶持的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的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按期完成绩效目标,并配合做好扶持资金的专项审计以及财政资金评价等相关工作。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对申报资料不全的,退回重新补齐资料后方可通过初审。资金下拨后,配合做好项目评审后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及申报落选单位的解释疏导,指导其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专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23年)》之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展示项目(花城市民文化空间)申报表.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市文广旅局 杨践,联系电话:38925427)
(联系人:市文化馆 孟凡增,联系电话:288328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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