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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五一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时间:2023-04-27     人气:871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优化节日消费环境......

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有关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特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严禁趁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价格。


二、各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等行为;各宾馆酒店、餐饮、停车、家政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三、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推动甲流治疗诊断药械、中药材及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医药用品相关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起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电话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以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09宗,实施经济制裁金额150.25万元,向社会公布6批共25宗典型案例。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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