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中新镇安良村下岳社老屋门前鱼塘中标公告
中新镇综合保障中心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中标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安良村下岳社老屋门前鱼塘
经营范围:农业水产养殖
招标单位:增城区中新镇安良村下岳股份经济合作社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单元号 | 交易面积 | 投标单位 | 标价 | 报价时间 | 是否 中标 |
1 | 老屋门前 鱼塘 | 001 | 约15.00亩 | 陈志财 | 24000.00元/宗·年 | 2023年4月25日 | 是 |
交易 信息 | 交易地点: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40号。 租金递增方式:无。租期5年8个月 | ||||||
合同最迟签订时间 | 2023 年 5月 10日 |
公示时间为 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 日 ,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镇综合保障中心反映,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称反映的,反映材料应该盖加单位印章。投诉电话:32966773。
增城区中新镇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4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厅关于全面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粤减灾办2020年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基层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顺利完成全区200个社区“十个有”建设任务,我局计划采购部分“十个有”项目建设物资,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基层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预算:经费控制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采购物资性能及数量
荔湾区“十个有”物资采购清单(按照200个社区采购)
序号 | 服务名称 | 性能和参数要求 | 采购标准 | 供货标准 | 采购 数量 |
1 | 铜锣 | 印有“灾害预警专用锣”(字体采用黑体,字号150,红色,直径32厘米以上、厚实,配备锣锤和绸带 | 每个 社区≥2面 | 手工锻造铜锣,规格33CM | 400面 |
2 | 喊话器 | 功率10W以上;具备警报功能、短路保护、过流保护;不失真、无杂音、无啸叫;峰值分贝120dB | 每个 社区≥2个 | 手持喊话器:1200毫安大容量锂电池续航持久,可插U盘播放,功率30W,录音时间240秒 | 400个 |
3 | 手电筒 | 提供强光、远光照明,防水好,可充电;持续照明6小时以上 | 每个 社区≥15个 | 强光手电筒:光源功率10W,电池额定容量:2800mAh 材质:铝合金+电子元器件 | 3000个 |
4 | 应急照明 灯 | LED灯,防水好,可移动,方便运输与储存,可充电;灯头功率100W以上,持续照明6小时以上 | 每个 社区≥4台 | 移动照明灯:压铸铝材+集成芯片防水等级:IP65,发光角度:120°100W功率,充电器数据: AC110-240 DC5V - 500mA,可连续点亮时间: 6-8小时 充电时间:4小时电池容量:3.2V 10000mAh电池:32650 | 400台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资采购和配送工作。
三、项目承接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曾经做过本项目同类物资供应的案列(以提供案例合同为准)。
6、已经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数据库内的企业。
7、其他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报价单、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材料、服务方案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资料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4日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报名截止后,对各报价单位从综合实力、工作业绩、服务优势、技术服务、工作创新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候选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单位会向其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9号四楼408室。
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20-81934839。
七、其他事项
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及条件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18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唯品会、UC浏览器、抖音、网易、虎牙等企业,市广告协会、市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情况,以及我市PC端、APP、自媒体广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地互联网企业实际情况,解读了《办法》有关重点内容:一是各大社交及媒体平台的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类短视频应按照《办法》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二是主播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直播平台和MCN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直播脚本、跳转链接内容的合规审核;三是各类APP运营商和自媒体应按《办法》的规定,在弹窗广告和开屏广告上设置明显的一键关闭标志,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四是各平台企业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民生领域广告的审查,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广告档案管理制度,重点排查涉及竞价排名、算法推荐的商品广告合规风险,并在4月30日前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会上各企业代表和行业组织针对通报的问题,介绍了各自广告合规审查和内控管理工作情况。针对直播营销活动,我市主要直播MCN机构表示将采取直播间“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直播内容审查;针对超链接广告合规问题,部分平台企业采取将落地页加载到本地服务器的方法,加强对落地页广告的审查和管控;针对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热点问题,部分平台企业将广告类别进行细分,建立相匹配的审查队伍,通过“机审”和“人审”相结合的方法,对海量广告进行审查。有关行业协会表示,将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办法》,组织会员开展《办法》的培训学习,指导会员完善健全广告审查机制,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提出要求: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办法》新调整内容,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合规调整;二是要针对问题及时整改,注重整改措施和效果,结合新规定及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更严格的审查合规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广告的发布;三是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积极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和团体标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企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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