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市政提升改造工程及街道220kV新基、110kV顺利配套电缆通道工程项目全过程代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市政提升改造工程及街道220kV新基、110kV顺利配套电缆通道工程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顺德区伦教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市政提升改造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为片区路网完善工程,道路总面积为 218272.4m2,公园绿地总面积为86646.6平方米,新建河道 1979米,小学53218平方米。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河道工程、配建小学等四部分,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道路12条,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电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配套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设计;园林景观工程主要内容为规划 30 米路 2 南北侧、伦教纵十六路西南侧公园建设及新建河道的一河两岸及桥下空间设计。公园绿地面积为86646.6平方米;河道工程部分新建河道总长度约1979米,河涌宽 15 米;配建小学一座,建筑面积为53218平方米,配置规模为30班。总投资合计为104580.27万元,其中建安费:85287.62万元,其他建设费用9785.36 万元,预备费9507.30万元,征拆费用暂不计列。
2)伦教街道220kV新基、110kV顺利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其中,110千伏顺利变电站选址位于伦教纵十三路西侧,碧桂路东侧。本期新建电缆线路出线后向西穿越广珠城际铁路和碧桂路,接着线路左转沿着碧桂路西侧绿化带走线,在依次穿过新市良路,南二环高速,羊大河,鸡洲大涌后线路在鸡洲大涌南侧右转沿规划绿地走线,在前行至河涌口后左转向南沿着规划绿化带走线,最终在横八路隧道三号井附近新建电缆终端场解口新基至大良线路,本工程新建四回路电缆路径长约3.5km;220kV新基变电站选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基北路东侧,站址北侧紧邻龙洲公路(G325)南侧为广州绕城高速。总投资合计为19212万元。
最终代建范围以伦教街道办政府投资明确的范围为准。
2.3 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期: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市政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及施工阶段合计暂定 6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按工程完工界面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分阶段验收,自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接收之日起算);伦教街道 220kV 新基、110kV 顺利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前期工作及施工阶段合计暂定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按单位工程分阶段验收,自单位工程接收之日起算)。具体服务期自代建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代建日期之日起至完成竣工决算审定和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具体期限以街道实际推进计划调整为准。
上述代建服务期为本项目的初步安排,项目将分阶段实施,最终的代建服务期需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代建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未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结算及决算的管理工作未完成、竣工验收后尾项工程和缺陷整改工作(如有)未完成或该等工作的质量保修管理工作未完成等),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或提出其他要求。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代建招标内容:
本次代建招标工程项目主要实行全过程代建。代建单位按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并负责自代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及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满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建项目范围内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设计、采购、施工进场协调、现状管线迁改、施工、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范围以政府投资明确的范围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项目代建范围相关报建报批文件;所有文件需经委托人认可后方可申报;
2)向委托人提交代建项目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水土保持编制及监测、竣工,第三方监测(含地保监测)、外部电源引入专题研究(供电站改造设计方案)、控制测量、项目施工图勘察、规划测量(规划验收阶段)、管线平衡设计、名木保护(如有)、环境影响评估、智慧城市设计、节能评估编制及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施工图评审、施工、质量检测单位等的委托工作;以招标人身份负责上述内容的招标采购,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4)配合委托人办理环评、规划、用地、古树迁移保护等前期工作报批手续、组织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按项目需求,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送审工作;办理有关施工报建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施工临时用地、临时开设路口、临时占用道路及绿地审批等保障施工的报建、验收手续);
5)负责管线迁改工作相关事宜,协助委托人办理征地拆迁,确保土地交付使用;
6)负责与区、镇街、委托人等单位协调进场事宜;
7)负责代建期内的安全管理;
8)按照项目进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 算,申领、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9)严格执行工程预算,控制工程造价,按季度向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代建项目变更审核事项;
11)负责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 工期进度、信息档案等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交付使用,组织代建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
12)负责组织承包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制;
13)负责开设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对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并代为支付相关费用。
14)负责评价参建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项目规范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经常性的内部审核;
15)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对所有相关工程费用决算后入账;
16)负责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竣工及有关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委托人和有关部门;
17)负责督促参建单位实施项目移交后保修期间的质量缺陷保修工作,及时安排相关责任方对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由相关责任方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18)向区、街道相关部门和委托人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将代建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19)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所代建的项目进行的稽察、审计、评审和监察工作;
20)接受委托人的考核及管理。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9032608.60元。
2.5质量安全目标:
(1)代建单位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设计、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3)代建人应控制专项安全管理资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及代建合同要求,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投资控制目标:
力求实现预算不超概算。同时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总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限额。本代建合同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激励制度。
2.7标杆奖项目标:
争创获评“市政工程金奖、市政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奖”省级奖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质量奖、茅以升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奖项。本代建合同采用“代建项目获奖”激励制度 :获省级奖项的奖励50万元、获国家级奖项的奖励100万元。
2.8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2.9中标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代表招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进行建设管理及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代建工作任务。代建合同中,将重点针对安全生产、项目工期、质量标准、项目投资、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设立补充条款(如有),对代建方的权责加以约束,约定其相应违约条款及退出机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毕业证书,以毕业时间推算),且具有市政路桥或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4.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的申请。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6个月,即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4.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对投标人拟派电力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电力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毕业证书,以毕业时间推算),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
4.4.2拟派电力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4.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的申请。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6个月,即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3 月)为拟派电力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代建方(或建设方)承担至少2项工程项目代建(或建设管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政府部门相关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注:如代建(建设)合同包含多个工程,只按一个代建(建设)业绩计算。时间以代建(建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 编:528308
联系人:卢工
电 话: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2280298
传 真:0757-83383335
电子邮件:gdlxhgc@126.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顺发改资(容桂)〔2021〕7号]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即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两个单位工程。
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用地面积约23222.39平方米,新建一条全长约563米,宽约35米,双向4车道的道路。南起文海东路,北止于文明东路。设计速度30千米每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
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西起大福路,东至华基路,全长约5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约60米,双向6车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安装部分、交通部分、路面部分、排水部分以及绿化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共240天。纵七路、容奇大道西两路段(单位工程)分别同步施工,其中:
(1)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的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2)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的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额:60507135.16元。其中:
(1)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6147110.30元;
(2)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4360024.8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2名)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须派2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负责项目内两单位工程(容奇大道西工程和纵七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且其中一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另一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2年 10 月至2023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任一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需分别负责本项目内两单位工程(容奇大道西工程和纵七路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0 月至2023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4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通过手机微信APP扫描付款二维码缴纳,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及项目简称(例如:投标人为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纵七路工程),否则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投标人单位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zjlfs828@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普通发票邮寄给投标人(或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缴费的付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条款。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 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高振中
电 话:189231343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王小姐、陆小姐
电 话:0757-83130602、83130360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7市逾40名专家
齐聚佛山市机关幼儿园
面对面研讨
剪纸、陶艺、武术、彩灯
多个非遗活动齐开展
着力助推“悦”体育园本课程提升
4月23日,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学前教育“面对面教研”活动走进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来自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地的四十多位专家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学前教育教研员李英带领下参加活动。本次“面对面教研”活动围绕“悦”体育园本课程的再提升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一步一发现,一步一惊喜!”走进佛山市机关幼儿园,专家们纷纷感叹。活动当日,幼儿园以新颖的方式把园本课程成效呈现出来,可以看到,园内各项活动都设置了不同难度以兼顾孩子的个体差异;户外活动中穿插了剪纸、陶艺、武术、彩灯等“非遗”元素;幼儿园发挥家长和社区资源作用,邀请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教育等。丰富的活动获得了专家们认可,他们边看边总结,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事实上,佛山市机关幼儿园近年来持续完善“悦”体育园本课程建设。早在2018年,《“悦”体育园本课程的构建与实践研究》就获得了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活动当日多彩的幼儿活动、专家的称赞,正是该园本课程建设成效的最直接表现。
在参观园所环境后,专家们进行了座谈。幼儿园四位幼儿教师从参与、摸索、实践和成长等方面分享了他们的教研故事,带领与会人员了解“悦”体育园本课程从“摸着石头过河”,到积累丰富经验,再到整合提升的发展历史。
“一如初心地坚守‘儿童意识’,以幼儿为中心;一如既往地坚持‘改革精神’,向教研要质量;一以贯之地创设‘对话环境’,改善教育环境;一心一意地‘执着追求’,提升‘悦’体育课程。”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园长聂莲用“四个一”总结了幼儿园“悦”体育课程的核心内容。她表示,为了课程文化的传承,幼儿园将继续把“悦”体育园本课程成果推上更广阔的舞台。
专家们就园本课程建设提出了见解
为课程的进一步提升指明了方向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学前与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叶平枝教授
在观摩过程中可以看出孩子们的感受是幸福、美好、温暖的,幼儿园自然环境的创设与“自然·爱·悦·梦想”的理念高度融合,醒狮、剪纸、武术等本土文化的传承氛围非常浓厚,对孩子能力差异的关注也让人印象深刻。建议体育课程可以进一步融入到故事情境中,引导孩子在持续的探究中发展兴趣。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原体育教研员庄弼
在咏春操展示的过程中,幼儿一边诵读《弟子规》,一边做咏春操,是健康领域与语言领域的有机融合。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实现了孩子能力的进阶,体现了文化自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张豹副教授
惊喜、惊讶、惊诧!“悦”体育园本课程体系完整,具备心理学和教育理论的依据,实现了文化、游戏和体育的高度融合。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副教授唐志文博士
幼儿园的环境创设独具特色,室内灯光明亮,有利于保护孩子的视力。在“救助流浪猫”的课程中,体现了幼儿对生命的尊重和爱心,真正达到了“悦”心的境界。
下一步,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悦”体育教科研深入开展,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共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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