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拟聘用名单
进入面试名单详见《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及笔试成绩公示》。
姓 名 | 综合成绩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是否通过体检环节 | 是否通过考察环节 |
杨上勇 | 81.46 | 是 | 是 | 是 |
曾彤彤 | 80.50 | 是 | 是 | 是 |
韦欣莹 | 78.98 | 是 | 是 | 是 |
杜 瑞 | 78.95 | 是 | 是 | 是 |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
受理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
受理电话:020-8150857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相关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反映。
2.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详实具体。
3.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予以核实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4.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5日

4月20日,湖大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广州增城)(以下简称“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市政府召开。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曙出席会议,会议由湖南大学副校长蒋健晖主持,广州市科技局、增城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宣布了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党工委书记名单,审议通过了院长(法定代表人)建议名单、副院长建议名单以及章程、工作报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
马曙对段献忠一行到访广州表示热烈欢迎,对湖南大学举全校之力支持研究院建设发展,支持研究院深耕、扎根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广州市、增城区的信心和决心表示衷心感谢。
段献忠对广州市、增城区给予学校和研究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湖南大学和广州地缘相近、交通便利,拥有非常良好的合作基础,在广州市增城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是湖南大学的重大战略部署,将全力以赴支持研究院建设,在广州发挥火车头、领头羊作用中找准定位。一是牢固坚守研究院发展定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一批企业;二是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深入落实理事会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完善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四是加快推进研究院建设,为广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湖南大学力量。
各参保企业、办事群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停机,深圳市切换上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期间全省范围部分业务暂停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影响的业务
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社保)办事大厅,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广东省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自助一体机、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以下服务查询及办理:
(一)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失业保险所有业务。
(二)全省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费用联网结算。
(三)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就业类业务。
(四)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补贴类业务。
(五)省本级入户广州业务(各地入户业务以当地公告为准)。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2023年5月8日0时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线上服务同步恢复。
三、温馨提醒
(一)原定于2023年5月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定期待遇、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将提前至4月25日前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未提前发放的待遇将于5月底前完成补发。
(二)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全省各类公共服务窗口、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暂停受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公共服务窗口按照原工作时段提供咨询服务。停止受理业务时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期间需办理业务的人员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补办业务,应发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
(三)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全省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费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门诊、出入院的工伤职工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办理补就医登记和联网结算,也可自费结账后按零星报销方式处理。系统停机升级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应及时办理出院和联网结算。
(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线下(大厅)收件服务正常开展,线上办理服务恢复时间根据系统重新上线情况确定。
(五)停机期间,市、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经办窗口可受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系统恢复后再行审核。
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惑,请致电12333或12345。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4日
温馨提示
各参保企业、办事群众:
根据《关于深圳市切换上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暂停我省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要求,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暂停服务应用,期间我市部分社会保险业务暂停办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内容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社保办事服务大厅,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广东省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自助一体机、广州市“穗好办”APP等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以下服务查询及办理:
(一)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有业务。
(二)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费用联网结算。
(三)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补贴类业务。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2023年5月8日0时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线上服务同步恢复。
三、其他事项
1. 原定于2023年5月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将提前至4月25日前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未提前发放的待遇将于5月底前完成补发。
2. 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全市各类社保公共服务窗口、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暂停受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公共服务窗口按照原工作时段提供咨询服务。停止受理业务时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期间需办理业务的人员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补办业务,应发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
3. 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7日24时,全省工伤保险医疗费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出入院的工伤职工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办理出入院补登记和联网结算,也可自费结账后按零星报销方式处理。系统暂停服务应用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应及时办理出院和联网结算。
4. 停机期间,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窗口可受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业务,系统恢复后再行审核。
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惑,请致电12333或12345。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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