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这个村获评2022年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
近日,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个部门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单位及历年示范村镇动态监测结果的通知》,其中勒流街道西华村上榜“2022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西华村·到处看得见的变化
平坦宽阔的沥青村道、水清岸绿的见龙湖公园、干净整洁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充满生活气息的村民小店,都让村民群众感受到乡村治理带来的实惠。近年来,西华村联动多方社会资源,以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盘活村内土地、文化等资源,下大力气开展治水美岸工作,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
乡村要治理,产业是基础
西华村党委书记黎兆恩介绍,2018年顺德区启动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西华村也迎来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空间提质增效的机遇,村改过程中,西华村辖区内31块地块完成合同签订,拆除地上建筑物32处。如今西华村第二工业区原先破旧的铁皮棚厂房不见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现代产业楼宇。
“我们的目标是将这里打造为五金电器等产业为主的现代产业集聚区,容纳五六千人就业。”黎兆恩表示,随着村级工业园的改造,西华村不仅迈向产业高质量发展道路,还可以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外来人才集聚,同时壮大集体长远收益,增加村民分红,“经过村改,村民们每股的分红预计会翻番”。
四周水系环绕的西华村
依水而生,因水而兴
发展产业的同时,西华村也着力开展乡村环境美化及基础设施建设。自2021年开始,西华村全力贯彻顺德区“以水兴城”战略,推进清岸美岸工作,不仅拆除河岸违法建筑、清除河底淤泥,还将河道从六七米拓宽至十多米。
与此同时,西华村进一步挖掘拥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见龙桥的历史底蕴,营造“见龙文化”,连同村落的祠堂文化、庙宇文化,共同融入美岸两侧景观生态空间,展现西华村美丽宜居的新风貌。作为勒流美岸示范项目,西华村环村涌的“颜值”倍增,河岸也成为居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我们西华村的河涌真的变美了很多。”在见龙湖公园锻炼的何姨开心地说,自己现在有空就到这里散散步、晒晒太阳,每天生活更加舒心了。
优化人居环境,完善民生建设
西华村狠抓环境整治,优化人居环境,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盘活村内荒废闲置地建成20多个四小园,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在民生建设方面,西华村按照省一级标准新建一所幼儿园,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村内各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产业发展提供优质保障。
以本次获评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为契机,西华村将充分发挥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高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引导村民共建共治乡村,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黎兆恩表示。
为推进全民艺术普及
提高群众艺术文化水平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实效
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顺德区公益性艺术普及
联盟成员招募啦!
有“料”你就来
组织名称
顺德区公益性艺术普及联盟
管理单位
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顺德区文化馆)
工作内容
以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顺德区文化馆)为主导,文艺机构及综合型文艺人才为主体,整合分散、优质的社会文艺资源,引入和培育更多有资质、有实力的社会文化机构及文艺人才,搭建开放合作和共建共享的艺术普及推广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全民艺术知识普及、艺术技能普及、艺术欣赏普及、艺术精品普及、艺术活动普及等工作,共同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
01、成员职责
结合联盟成员优势特色,面向社会常年举办一系列文艺培训、讲座、展演、展览、活动等公益性艺术普及服务。
02、成员权益
1.颁发顺德区公益性艺术普及联盟成员证书;
2.优先使用区文艺中心(区文化馆)公共文化场馆及设施;
3.区文艺中心(区文化馆)各类宣传平台对联盟成员单位及项目进行宣传推介;
4.评选表彰优秀的联盟成员或项目;
5.有机会参加省市区相关文艺培训;
6.有机会推荐参与省市区各级文艺比赛和文化交流活动。
招募对象
区内群众文艺协会、文艺学会或团体、优秀文艺社团或文艺工作室、艺术院校、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及综合型文艺人才等。
招募时间
1.4月-5月,发布联盟成员招募公告;
2.6月,审核成员资格及申报方案,确定联盟成员名单,颁发证书;
3.7-12月,开展系列艺术普及服务及文化活动。
申报要求
01、申报条件
1.在顺德区内注册登记,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文艺相关的营业范围;
2.具有相关部门认定开展艺术培训、文艺教育的资质和条件,开展业务满1年以上;
3.从事文艺创作、文艺活动策划、策展等工作满2年以上;
4.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心,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能配合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02、申报方式
填写报名表,汇同相关资料(电子文件)于5月30日前,通过邮箱发送相关申报资料,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公益性艺术普及联盟,其中,文艺教育(培训、讲座等)发送至邮箱1229284682@qq.com;文艺活动(展览、演出等)发送至邮箱:564377247@qq.com。
03、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开展培训、讲座、展览、演出等公益性艺术普及项目的计划方案。
2.根据申报单位性质,须提交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非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3.单位(机构)、个人简介及业绩成果展示。
4.文化艺术综合性人才,须符合以下至少两项要求。
(1)有2年或以上从事文艺创作、文艺活动策划、策展的工作经验;
(2)近年内主要策划区级或以上文艺展览、文化艺术活动不少于2个;
(3)近年内主要创作的文艺作品不少于2个。
5.培训教育类申报项目,须提供导师的教学资质材料,具体如下:
5.1初级导师:
初级班导师须符合以下至少一项要求:
(1)专业院校毕业,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2)获得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初级以上的专业资格证书;
(3)区(县)级以上专业协会会员;
(4)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且获得显著的教学成果并能提供佐证材料;
(5)特殊教学项目经区文艺中心(区文化馆)审核认定的。
5.2中级导师:
中级班导师须符合以下至少一项要求:
(1)专业院校毕业,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2)获得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中级以上的专业资格证书;
(3)市级以上专业协会会员;
(4)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且获得显著的教学成果并能提供佐证材料;
(5)特殊教学项目经区文艺中心(区文化馆)审核认定的。
5.3高级导师:
高级班导师须符合以下至少一项要求:
(1)专业院校毕业,有8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2)获得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高级以上的专业资格证书;
(3)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会员;
(4)有8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且获得显著的教学成果并能提供佐证材料;
(5)特殊教学项目经区文艺中心(区文化馆)审核认定的。
咨询人及电话
1.文艺教育:梁老师、刘老师,0757-22803630;
2.文艺活动:陈老师,0757-2280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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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公益性艺术普及联盟成员申报表)
南海区医院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3〕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对象及免试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资格考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可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可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名单由各地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报方式另行通知。
0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包括编制内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并将名单和认定依据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可免考。
02、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考试专业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情况,考试设普通内科等104个考试专业(见附件1)。
考生应根据现从事的工作,根据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关系(见附件2),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有执业注册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登记注册。
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副主任护师职称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注册页。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报名考试。
考试内容及方式
01、考试内容
高级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02、考试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考卷组题、人机对话考试和阅卷评分等考试服务。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01、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核
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4月30日至5月16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对《考生须知(2023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5月10日24:00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
初次有员工报考,报考系统未建立账号信息的单位请按照《添加报考单位名称申请流程》(附件4)申请开通账号。
02、提交报名表
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前送到。
1.提交资料
(1)报名表。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收齐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各栏目内容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单位在“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加盖公章。
(2)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人员汇总名册(附件3)。单位需填写汇总好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将可编辑文档和扫描件发送到医管中心报考联系邮箱。
2.提交要求
单位将所有考生报名表(仅需交报名表)和《考试人员汇总名册》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医院管理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二路82号16楼综合管理科,联系人:梁先生、胡小姐,联系电话:86289085)。
考生及单位请及时留意报名点、考点审核信息,如有审核意见请及时在限期内修改反馈并重新提交。
03、网上缴费
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考生应在考点审核通过后,6月2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04、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05、考试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7月2日。
2023年7月1日、2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06、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5年有效。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倾斜政策: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合格线调整为55分。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考生,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供评审参考。
南海区报名点咨询电话:86289085
电子资料发送联系邮箱:2416927413@qq.com
附件
1.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对应关系一览表
3.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人员汇总名册
4.添加报考单位名称申请流程
以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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