塾坑村排水渠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HZ2023-011
1.招标条件
塾坑村排水渠灌溉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2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塾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本村基本农田保护资金支付25万元,不足部分由村生态补助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塾坑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本工程为塾坑村排水渠灌溉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37万元。
2.3计划工期:晴天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377495.7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94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侧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5月5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塾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72859028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18578419991
座机:0757-88887685
2023年4月19日
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79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28日15: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集体山地 | 约1160亩 | 200元/亩/年 | 25年 | 5万 | 30万 | 详见合同及 发包协议 | 每三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及发包协议)
4.1标的物范围内存有约1160亩桉树(其中村集体桉树面积620亩,私人桉树面积540亩),按3600元/亩的价格转让给中标人,费用需一次性付清;
4.2请中标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站签署森林防火责任书。不得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4.3从坭墩坑至村后后龙山地范围地段(不含谭娣仔承包桉树范围约30亩)约150亩;村社前龟岗山地范围地段约52亩;承包方将此范围桉树砍伐后,不能再继续承包,该范围桉树砍伐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砍伐的桉树全部清理完毕,当年租金不能退,该范围土地次年开始不再收取租金,并由村集体无条件收回归集体所有。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以自然人竞投的,必须由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前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80020000016597317,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001667437053002033 开户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45310104001757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39306010010017466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交易所财务室,电话:0757-88825880。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单位投标须加盖章)到财务室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另外中标人还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4月28日15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37863972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勒流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投结果公示
日期:2023年4月18日 | ||||||||
交易项目名称 | 光明股份社满顶塘地厂房使用权竞投项目 | |||||||
单位编号 | 勒光大光明社立[2023]0006号-01 | 中心编号 | 勒中农立[2023]0070号-01 | |||||
竞投结果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竞得人 | 竞得报价 (元/月) | 备注 | |||
1 | 满顶塘地厂房 | 2156 | 林志祥 | 13818.00 |
竞投公告链接:
http://www.shunde.gov.cn/sdqll/jyxxgsl/ncjtzcjyxx/ncjtzcjyxxgg/content/post_5578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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