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竞投公告
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79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28日15: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集体山地 | 约1160亩 | 200元/亩/年 | 25年 | 5万 | 30万 | 详见合同及 发包协议 | 每三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及发包协议)
4.1标的物范围内存有约1160亩桉树(其中村集体桉树面积620亩,私人桉树面积540亩),按3600元/亩的价格转让给中标人,费用需一次性付清;
4.2请中标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站签署森林防火责任书。不得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4.3从坭墩坑至村后后龙山地范围地段(不含谭娣仔承包桉树范围约30亩)约150亩;村社前龟岗山地范围地段约52亩;承包方将此范围桉树砍伐后,不能再继续承包,该范围桉树砍伐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砍伐的桉树全部清理完毕,当年租金不能退,该范围土地次年开始不再收取租金,并由村集体无条件收回归集体所有。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以自然人竞投的,必须由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前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80020000016597317,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001667437053002033 开户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45310104001757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39306010010017466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交易所财务室,电话:0757-88825880。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单位投标须加盖章)到财务室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另外中标人还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4月28日15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37863972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
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HCN2023-089
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表决通过,现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资产 名称 | 资产地点 | 面积 | 租金 | 租赁期限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递增情况 | 履约保证金 |
1 | 宅基地厂房 | 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 830平方米, 附加多建面积约 300平方米。 | 10000元/月(其中830平方米收取8500元,多建1500元) | 10年 | 合法合规使用 | 区志辉 | 每五年递增15% | 30000元 |
补充说明:建议业主方对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评估,确保建筑物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出租。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属于存量历史用地。禁止天面翻新、改扩建,详情请咨询自然资源所。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且不能违规改建、扩建、翻建。按照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会议对村级工业园区的要求,关于厂房出租项目请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2022)5号】文件第三条议题决议执行。请甲方与乙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甲方要落实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禁止擅自对原建筑进行加改建及建筑天面翻新,不得用于建设破碎场、洗沙场等。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44060820001),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公告期限: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23107012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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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管理所2023年04月至2023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4月至2023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2023年自然资源执法零星工程 | 标的名称:2023年自然资源执法零星工程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拟对2023年全年度自然资源日常巡查监察执法及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拒不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实施强制性整改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违法用地上的违建拆除、土地平整、农地复绿、林地补种、耕地复耕等项目工程。 需满足的要求:/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 2,000,000.00 | 2023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管理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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