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交通运输局移交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绿化及公路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水区交通运输局移交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绿化及公路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7-2023-00703
项目名称:三水区交通运输局移交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绿化及公路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水区交通运输局移交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绿化及公路管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资信证明要求:①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视作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处理。③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单位全称,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或“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④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水区交通运输局移交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绿化及公路管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水区交通运输局移交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绿化及公路管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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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联系方式:0757-85776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路鸿晖都市产业新城2座310房
联系方式:0757-29956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57-29956819
项目概况
采购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ZFCG2023014
项目名称:采购饭堂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2,92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饭堂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2,921.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当实际配送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或合同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则停止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饭堂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小微企业以分包形式参加本项目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或以上,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两家。【注: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应具备上述“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同时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详见《分包意向协议》(见磋商公告附件)。】
(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3)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磋商公告附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注: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须由分包各方各自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饭堂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推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9〕28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联系方式:0757-85633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1001之二单元
联系方式:0757-81851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1851689
- 项目名称:台山市国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184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 0时0分~2023年4月23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6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05.2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2投标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设区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承接过的总投资额大于4亿元(如合同未体现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造价成果)或以上的类似造价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类似造价工程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3.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3.1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资格。 3.2造价咨询负责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设区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7.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拟派出的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资格。 2.造价咨询负责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设区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 11时0分 - 2023年5月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9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9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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