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审计局坚持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 为主题教育预热加温
广州市越秀区审计局通过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预热加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中心组将安排12次学习,其中包含8次集体学习研讨、1次专题调研、1次个人自学和2次专题辅导。
二是落实工作要求。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明确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研讨(调研辅导)主题、工作要求等内容。每次集体学习研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与会人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体会,并形成发言材料。会后,按照“一学一报”要求及时整理报告学习情况。
三是收集台账资料。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台账,区分学习通知、学习记录(学习发言材料)、“一学一报”报告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分门别类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将工作做在点滴,功夫下在平时。(王雷冬)

(图: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白鹤洞街道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3年3月20日至4月6日,重点整治企业招工、劳务派遣、职业中介、校企合作等关键环节,把“临时派遣”、黑中介、“勤工俭学”、“实习见习”等情况。另外突出整治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娱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尤其是个体餐饮经营户、小型用工场所、无照经营户等。通过集中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此次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5间企业,涉及劳动者人数68人;检查29间个体工商户,涉及劳动者人数260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6间,涉及劳动者人数112人;合计巡查用人单位40间,涉及劳动者总人数440人。暂未发现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白鹤洞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还积极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对规范整治用工环境,维护合法有序用工秩序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
为抓好交通安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需要,我街道拟在以塘前新街与南岸路交界点为起点、河柳街与南岸路交界点为终点范围内进行道路导向标识设置及交通划线工作,现南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源街道辖区路面道路导向标识设置及路面划线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道路导向标识设置及交通划线工作,长度约为6000余米。
(三)项目资金限价:85000.00(含税金)
(四)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服务。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有意愿到实地勘测项目的请提前联系街道,并在限期内提交报价,提交详细报价清单,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三、询价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4月17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4月21日。
四、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请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报价资料等,于2023 年4月21日下午 2:00 至 6:00到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南岸路马塘坊23号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3楼办公室2提交相关资料。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81825596。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六、实施要求
(一)实施方式:项目实施采取包干制。中选单位须自行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包税费等工作。
(二)质量标准:需符合相关的法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七、报价及结算方式
(一)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85000元。报价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二)请根据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含最高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比选方式
(一)本次询价比选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比选评审程序。比选工作将由南源街道评标小组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评选。
(二)比选依据为将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项目资质匹配度等经集体研究后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四)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有效委托的;
4.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九、结果公示
询比中选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请参加报名的单位自行关注,办事处不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办事处不承担询比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如项目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询比活动产生的费用询比人自行负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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