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修订条例!禁止违规使用母乳代用品
广东是人口大省,妇女儿童数量、新生儿出生量均在全国前列,实施二孩、三孩政策以来,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母婴保健需求越来越高。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公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从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服务、新生儿保健规程、出生缺陷预防以及重大传染病母婴传播预防、危重孕产妇婴儿救治救助、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制等方面对母婴保健予以规范。
《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要点梳理如下,一起看看。
01、力推婚前孕前“二检合一”
婚前孕前医学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手段,婚姻登记处是进行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教和服务的关键窗口。
目前我省已有75.8%的婚姻登记处设有“一站式”婚前孕前检测场所,为强化建设要求,扩大检查服务覆盖面,《条例》第六条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宣传、引导和保障工作的职责,大力推行婚前孕前“二检合一”,对提供便利检查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婚姻登记处紧邻设立适宜开展婚前孕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场所,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检查。
02、有需要的孕产妇提供心理健康援助
孕产期是女性人生的特殊时期,这一时期,女性的生理、心理变化剧烈,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
《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在强调孕产妇应当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为孕产妇、胎儿及新生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并鼓励和支持心理援助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社区为有需要的孕产妇提供心理健康援助。
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行为对母亲、胎儿、婴儿的重要影响,《条例》还倡导孕产妇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形成符合孕产妇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
03、医疗机构不得违规提供母乳代用品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新生儿访视,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对婴儿进行预防接种。
考虑到母婴同室有利于增进母婴感情,有利于早吸吮和按需哺乳以及母亲照顾婴儿、熟练护理方法,《条例》倡导产后母婴同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新生儿家庭式陪护病房,减少母婴分离。
考虑到母乳喂养对于促进婴幼儿生长发育,降低母婴患病风险,改善母婴健康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第十五条明确,全社会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规范促进母乳喂养工作,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和违规提供母乳代用品,公共场所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04、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
着眼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发生、孕期降低严重出生缺陷儿出生概率、产后改善出生缺陷患儿生理功能,《条例》第十条要求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综合防治措施,对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育龄夫妻婚前孕前保健、孕早期综合干预,以及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还要求突出全面关怀,进一步规定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以减轻缺陷患儿家庭的负担。
05、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检测
母婴传播是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威胁,及时阻断重大传染病的母婴传播,《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检测、咨询服务及干预治疗。
06、实施危重孕产妇婴儿救治救助
近年来,群众生育年龄推后,高龄孕产妇增多,生育风险增高的趋势日趋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工作,降低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辖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组建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和死亡个案报告制度。
《条例》还明确,实施贫困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助制度。对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实施救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承担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切实保障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孕产妇、新生儿得到及时救治。
07、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制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涉及医学、社会、伦理、法律等诸多问题,属于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需要严格监管、规范实施。
《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建立档案、取精取卵、胚胎移植等关键环节进行实人实名核验,并要求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条例》还明确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并对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多D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出台于1998年,并于2004年及2010年两次修正。本次修订,修改已不适应上位法和国家有关要求的地方,及时规范母婴保健领域的新问题,满足全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现实需要,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修订解读。
3月27日,白云区首个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以下简称“人才驿站”)在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正式揭牌落成,将成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聚集高地、展示窗口和服务平台。
多场培训筹备推进中
揭牌仪式上,区供销联社向白云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手工钩针编织代表性传承人王娟、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副教授汤辉、燊之源罗汉松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曾令华等首批进站专家代表,颁发入库专家聘书。白云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白云区隆信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合作共建服务签约。
据悉,此前,区供销联社积极链接资源,聘请专业讲师开展主题培训专场活动,此次签约后,将面向农户开展粤菜师傅点心专场、安全使用农药培训会、育婴班职业技能等多场培训。
人才驿站成立首日,首场以非遗钩针为主题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步举行,由王娟负责教授,吸引了钟落潭镇近30名妇女前来学习。钩针起起落落、旋转挑针,不一会儿,学员们就学会了钩针的基本技法。
“我们一直致力于通过自然教育赋能乡村振兴。此前也与白云供销联社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积极参与初心田园、农趣园等项目设计,以点串线形成新的乡村活力提升的增长点。”汤辉表示,借助人才驿站成立的契机,接下来希望把涉农专业的学生引荐到人才驿站中来,共同服务白云乡村振兴事业。
丰富乡村振兴智囊团
笔者走访发现,该人才驿站位于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二楼,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内设人才办公室、文化展示区、洽谈区、创客办公室、人才培训室等功能区域。该驿站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成立,区供销联社、钟落潭镇统筹人才驿站日常运营工作。
“在专家人才库组建方面,目前共计入库专家30余人,包括华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市社科院的专家学者,以及粤菜师傅、非遗传承人、农技科研专家、区供销联社下属的庄稼医生、涉农企业管理专家等一线技术人员。”区供销联社合作指导科科长秦嘉莹介绍,下一步,将充分发挥“供销社+N”助农综合服务体系优势,通过组建涉农专业、跨产业链的农业领域专家、技术骨干等的“智慧团”,展示农业企业、人才科研成果,定期举办农业科技化现代化技能培训和人才沙龙等,做好乡村振兴人才引进、培育、聚集、交流、服务工作。
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区级驿站挂牌后,另成立江高镇大田村、太和镇头陂村2个镇级人才驿站,推动人才资源进一步向乡村聚集。人才驿站成立后,要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系列培训,举办乡村振兴人才论坛等系列活动;要努力打造乡村人才服务平台,邀请领域专家为白云的乡村振兴出谋划策,吸引人才成为白云区乡村振兴智囊团,助力推进全区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
烈士精神,永垂不朽。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丰功伟绩,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4月2日,在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大力支持下,花广学校少年军校班来到花都革命烈士陵园举行了以“缅怀英烈祭忠魂,红心向党永传承”为主题的“清明祭英烈”活动。
烈士陵园内,松柏苍翠挺拔,“花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巍然耸立,在纪念碑前,师生整齐列队,气氛庄严肃穆。下午3时50分,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庄严敬礼,随着一声“礼兵就位”号令,“清明祭英烈”活动正式开始。
师生坚毅的目光面向鲜艳的五星红旗,伴随着雄壮高亢的《义勇军进行曲》,全场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花广学校开展别样的思政授课,带领师生深切缅怀革命烈士,教育引导师生要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用红色文化武装头脑、用红色精神淬炼灵魂,在烈士缔造的丰碑前再次出发,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队列方阵前 3 个花篮整齐排开,缎带上的“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字样格外醒目,伴随着深情的《献花曲》,六名礼兵稳稳抬起花篮,缓步走向烈士纪念碑,将花篮郑重的摆放在纪念碑基座上。
此次 “清明祭英烈”活动是一次红色洗礼,是落实该校活动育人的重要举措,让同学们深切感悟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激发他们对革命烈士的无比崇敬,树立对祖国的热爱之情,不断增强新时代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吾辈之青春,守卫盛世之华夏。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