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铁2号线进展:首通段、湖涌停车场热滑试验顺利完成
昨日,记者从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新获悉,上午,随着汽笛声响起,一列编号为0910的地铁列车缓缓启动,拉开了佛山地铁2号线首通段(绿岛湖站—沙岗站)、湖涌停车场热滑试验序幕。之后,首通段和湖涌停车场分别经过近6个小时和5个小时的热滑试验,完成了列车及牵引供电系统各项参数的采集检测,首通段和湖涌停车场区段首次热滑试验顺利完成。
此次热滑试验分别以低速10公里/小时、中速40公里/小时在湖涌停车场及首通段区段的线路上往返运行。据介绍,整个热滑试验过程中,弓网关系良好,没有出现打弓、钻弓、硬点、火花等现象,整个过程平滑顺畅,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运行状态良好,车辆与接触网系统、轨道系统之间配合满足列车开行条件,热滑试验取得预期目标。
为确保此次热滑的安全、顺利进行,佛投公司多次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复查,并制定热滑方案、应急措施、开展安全评估会,并明确所有参建单位的岗位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在各单位的通力协作及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下,按照热滑方案对正线、渡线、出入、段线等区段进行接触网热滑试验。
首通段和湖涌停车场热滑试验完成后,沙岗—花卉世界站区段的热滑工作也将有序开展。后续的试验列车运行速度将逐渐提高,进一步检验各系统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为下一步系统综合联调和全线热滑试验奠定坚实的基础。
广东作为岭南中医药的发源地,具有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为保障和促进中医药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发布《广东省中医药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正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
记者注意到,《条例》共有八章五十六条内容,分别对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指导。
《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发展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
《条例》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也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有中医药特色的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养老等机构。
结合今年疫情,《条例》明确,将支持建设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建设省传染病中医药防治指导中心,建设具备传染病定点收治能力的中医医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开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的固定处方,开展预先调配或者集中代煎预防性中药服务。
为使中医更惠民,《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广东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以及其他对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的科学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等医保政策,应当注重发挥中医药优势,落实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省级部门还需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在人才培养方面,各市县应制定基层中医药人才扶持政策,在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特别扶持。若个人在带徒授业方面表现优秀,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成绩显著,或在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还将得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下文中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条例》中再次明确指出,出租人应当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条例》中提到,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条例》规定,承租人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者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房屋其他结构。
对于经纪机构,《条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租赁的重要信息;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强制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住房租赁合同;赚取租金差价;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以及其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与此同时,国家鼓励通过新增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利用整幢既有房屋用于出租,将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此外,《条例》中提到,国家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创新针对住房租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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