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检查结果的公开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佛政数函〔2023〕2号)要求,我局对辖区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开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局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模块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本次检查范围内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总数为632个,随机抽取项目102个(评定分离项目17个,非评定分离项目85个)。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检查工作,我局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采取网络监测检查方式开展,通过查阅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开标、评标、定标、信息公开、投诉异议处理等资料,主要对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活动,是否正确设置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权重,是否违规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是否按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进行合同信息公开、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正确处理异议(如有异议)等40项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发现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比较普遍,个别项目未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置存在如下问题:
1.个别属于中、小型规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未正确设置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分值权重;
2.要求根据投标人公司注册地或其分公司注册地在地图上与项目所在地距离远近进行加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3.设置“科学技术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表彰”、“获得过高新企业认证”、“企业技术中心”等与项目关系不大或超出项目实际需要的条件;
4.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财务指标。
(二)部分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但招标人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部分项目招标人未按法定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大部分项目有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合同信息公开,但未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进行合同信息公开;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进行合同信息公开。
(五)部分项目未按法定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部分评定分离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监督部门将结合本次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督促和指导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工程招标活动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政策业务培训,加强对我区工程招标项目的事前、事中监督、靠前服务和事后检查,建立招投标市场专项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我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附件:顺德区2022年下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存在问题汇总表.xlsx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草地出租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76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17日10:00在铁岗三组吴氏大宗祠对该社的鱼塘、草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梅岗围鱼塘 | 约30亩 | 40000元/年 | 8年 | 40000元 | 按中标价的20%收取 | 种植养殖 | 每四年递增20% |
2 | 墩古塱鱼塘 | 约53亩 | 70000元/年 | 8年 | 70000元 | 按中标价的20%收取 | 种植养殖 | 每四年递增20% |
3 | 尖咀园梅岗围草地 | 约1.5亩 | 600元/年 | 8年 | 200元 | 按中标价的20%收取 | 种植养殖 | 每四年递增2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该项目草地为非林地,根据相关要求禁止种植桉树。所有地块不得进行建设,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荷城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地块涉及水田部分,不得开展如挖鱼塘、种树、种花苗等“非粮化”行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若需堆填鱼塘,应当到自然资源部门处获得审批方可动工,堆填过程中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倾倒各类垃圾以及危废品。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三组;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4月17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三组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72850836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
二、采购品目名称: |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五、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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