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希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4月7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李希指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和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要求举措,切实增强开展主题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希强调,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在于把这一重要思想变成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自觉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要进一步用这一重要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用这一重要思想锤炼忠诚品格,赓续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用这一重要思想引领攻坚克难,回答和解决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深化发展。要进一步用这一重要思想指导队伍建设,坚定斗争意志,提高履职本领,永葆清正廉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李希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带头抓好主题教育,为全系统作出表率。要在中央指导组指导下,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扎实做好统筹协调,把主题教育与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带动全系统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工作实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金国主持会议。中央第十六指导组组长刘家义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
为协助街道全力做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连日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复军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仲华先后多次来到大塘街巡查督导。陈复军同志和胡仲华同志走遍大塘街13个社区的大街小巷,重点对共享单车管理、公益广告刊播、文明养犬倡导等项目开展专项督导,并对小广告乱张贴、电动车不规范行驶及乱停放等突出问题进行巡查督办。大塘街严格按照“边巡查督导、边整治提升”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针对出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以问题为导向,对照组织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高标准做好迎接实地考察的各项准备,力争展现文明城区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良好形象。
一、延长指引有效期的背景
广州市2019年4月起实施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现行《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退出实施指引(试行)》(穗工信规字〔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引》)自2020年4月7日印发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指引》基本实现了规范各区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预期目的,有利于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保障政策衔接,更好统筹考虑国家和省土地管理、产业发展等要求,结合广州市实际,将现行《实施指引》有效期延长1年。
二、延长指引有效期的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27号)第三十八条、《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穗府令第195号)第三十四、三十六条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但不作修改的,由实施部门依照规定程序,经评估和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后重新发布。
三、指引的主要内容
《实施指引》条款内容均未作修改,共分六个部分。
1.第一部分准入条件,明确了M0用地在主体、产业和投入产出标准等3个方面的准入要求。
2.第二部分产业监管,明确了产业监管协议签订的相关工作要求、核心内容、考核对象、考核方法等。
3.第三部分分割转让,明确了M0用地中的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相关要求,包括单次转让面积、转让对象等具体要求。
4.第四部分退出机制,明确了各种情况下对M0用地和M0用地主体的违约处置方式。
5.第五部分部门职责,明确了M0用地、项目在用地供应、物业租赁及分割转让、供后监管3个阶段市、区相关部门的职责。
6.第六部分其他,明确了结合M0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指引内容,及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四、指引的有效期
现行《实施指引》有效期3年,将其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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