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到花都区开展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4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前往花都区炭步镇开展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根据铝加工企业生产特点,对照“铝7条”检查了2家广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和熔炉,发现问题隐患12处,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治,督促花都区、炭步镇针对问题隐患开展整治,举一反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组指出,相关企业一是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二是要狠抓关键,突出重点,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复工复产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可靠,防止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花都区应急管理局、花都区炭步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近日,广州水投集团与广发证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沥滘净水厂举行。双方未来将在定制化金融需求、产业政策研究、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等多个领域展开更全面、深层次的合作,共同推动区域水务产业创新要素聚集,谋划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广州水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瑞威,广发证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葛长伟出席并见证签约。广州水投集团总经济师曾鸿志,广发证券副总经理、投行委主任委员武继福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广州水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吴学伟,广发证券总经理助理、战略客户关系管理部总经理李忠文,以及双方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广州水投集团与广发证券在沥滘净水厂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范瑞威对广发证券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大家介绍了广州水投集团产业体系和发展规划,重点讲述了集团践行生态优先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着力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现代化供排水设施建设运营走在全国前列,在数字水务、绿色水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创树行业标杆的有关情况。他表示,广发证券、广州水投集团是立足于广州的大型企业,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具有属地化协同的天然优势,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他表示,对未来产融携手,多方位深化合作,相互赋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双方品牌价值创造充满信心。
葛长伟对广州水投集团的热情接待和长期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广发证券将围绕广州水投集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综合需求,充分发挥战略合作伙伴的资源延伸服务能力,构建战略合作伙伴生态圈,为广州水投集团提供全业务链的综合金融服务。广发证券将和广州水投集团一起,加快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战略合作落地,更好形成合力,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广州水投集团范瑞威董事长、吴学伟总经理陪同广发证券葛长伟书记/副董事长一行参观沥滘净水厂。
荔湾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荔湾区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22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出具年检结论,不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二)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慈善法》颁布前登记的公募基金会认定为慈善组织的但未向登记管理机关申领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其他慈善组织仅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五、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登录网址为http://mz.lw.gov.cn:8005,输入登录账号(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和密码进入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系统,依次点击“年度报告公示”—“申请”—“申请办理”后填写年度报告。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信息公开
1.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分批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不完整、不清晰的年度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退回,社会组织须重新报送。
2.慈善组织除登录“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填写年报外,还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基金会应当及时在“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中国社会报》《公益时报》《南方日报》和所在地公众媒体中任选1家公布年度报告摘要。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5月31日前(含当天)完成。
七、业务咨询
社会组织在提交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填报系统技术故障咨询电话:020-87554998;
QQ:3376822731、254551809;
邮箱:2492623620@qq.com;
2. 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内容咨询:020-81311969。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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