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出炉!
- 勒流街道2023年 -
小学一年级
招生方案出炉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勒流街道的实际,特制定勒流街道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户籍生按地段对口入学、借读生统筹安排入学的方式。
勒流户籍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招生范围所属的小学。
非勒流户籍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符合借读政策的,教育办根据各小学学位余位情况统筹安排,优先安排入读居住所在村居招生范围所属的小学。先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然后安排政策性借读生、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再安排普通借读生,额满即止。
招生对象
高层次人才子女
指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规定的专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工作单位在勒流且经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1至6类高层次人才);
政策性借读生
指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的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非勒流户籍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
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号)规定的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普通借读生
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持有勒流街道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经本人申请可在勒流街道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 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 号)管理办法执行。上述政策如遇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
【说明】
1.中心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包括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普通借读生),可自行选择到本街道有剩余学位的其中一所小学报名。
2.勒流社区博澳居民小组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到西华小学、龙眼小学、冲鹤小学或裕源小学报名,由街道教育办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3.众涌村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到众涌小学或裕源小学报名。
4.从2022年9月1日开始,在育贤实验学校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再安排全寄宿。
报名办法
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采用网上报名。家长可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1)
●电脑端报名
登录顺德区招生系统(网址:http://zs.sdedu.net/,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非本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过渡期为3年的第2年)点击“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报名”,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点击“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报名”入口,点击“勒流街道”,再点击“立即报名”按钮,然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手机端报名
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顺德教育”,点击“教育服务”中的“2023小学报名”,进入招生网站,再选择“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报名”、“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
招生流程
报名、公示和公榜录取、注册安排分三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招收勒流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非本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过渡期为3年的第2年)。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18日,4月18日24:00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
2.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23日,各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非本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过渡期为3年的第2年)材料审核结果,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家长的查询(查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摇号时间。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学校于5月24日至31日期间安排公开摇号并直接公榜,摇号安排另行通知。
4.摇号学校注册及补录注册时间。6月1日至11日,具体注册及补录注册安排另行通知(补录按摇号结果派位号升序替补,额满即止)。
5.没有摇号的学校录取公榜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6月13日,在申请学校及录取学校公榜。
6.没有摇号的学校注册时间。2023年6月17日(周六),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入读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二)第二批次。招收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22日,6月22日24:00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
2.公布学位数。2023年6月19、20日,在各小学门口公布全街道各学校学位余数。
3.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28日,各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材料审核结果,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家长的查询(查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4.录取公榜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时,在第一志愿学校公榜。
5.注册时间。2023年7月1日(周六),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入读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三)第三批次,招收普通借读生。根据全街道剩余学位数,实施积分入学,积分核算工作由勒流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2023年勒流街道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说明: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注册完成后,如有余位再安排第三批次积分入学,如无余位不再安排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建议借读生家长及早考虑按有关规定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说明
(一)已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如重新报读,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家长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由相关职能部门网上查核,如网上无法查核的材料,交由专业人员审核。对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有关单位,经查实举证,取消入学资格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已安排学位的所有借读生家长须于指定日期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招生工作日程结束后,如有放弃学位产生的余位不再做补录安排,将放入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转学插班中安排。
(四)育贤实验学校第一层招生范围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优先高层次人才子女录取,剩余学位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及相对就近情况统筹到有余位学校入读;第二层招生范围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摇号录取,未摇中的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按第二志愿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及相对就近情况统筹到有余位学校入读,未摇中的非勒流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不再安排入学(符合政策性借读的可报第二批);摇号安排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达学位数时,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则按勒流社区户籍生、借读生(政借生、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积分普借生)结合志愿批次排位统筹录取。从2022学年开始入学的小学新生不再安排全寄宿。
(五)中心小学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如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优先高层次人才子女录取,剩余学位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及相对就近情况统筹到有余位学校入读;摇号安排另行通知。其他学校同类情况参照执行。
(六)勒流户籍生如需排位时,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政策性借读生排位办法,首先按照符合条件项数多少排位,符合条件项数相同情况下再按在勒流依法缴纳的社保年限(总月数)排位。
(七)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村(居)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村(居)范围学校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村(居)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村(居)范围学校申请入学。说明:上述5年为2018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为止,以月为界。
(八)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注册完成后,如有余位再安排第三批次积分入学,如无余位不再安排第三批次招生工作。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错过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但在普通借读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接受积分入学报名。
(九)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十)新生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交《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本报告由家长从粤苗 APP 下载打印。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mV271TYs7P2Hvsvt5F5B9A 。
(十一)参保证明可通过“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和设置在银行、村居行政服务站的“社保智能柜员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打印。操作指引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9gYPo63qJn1STG5q1DIpA。
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相关附件:
1.2023年顺德区小学一年级户籍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2.勒流街道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家长请注意!
2023年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
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4月11日(下周二)起网上报名!
2023年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
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非禅城区户籍且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少年,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非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无学籍学生报读初中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报名方式
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电脑端报名
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3年禅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手机端报名
学生家长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招生程序
报名
户籍生、对口直升生、政策性借读生
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禅城区教育局4月1日前已将全区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从学籍系统导入招生系统。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4月17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2)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0日—21日交到毕业学校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1日9:00—4月17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2)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户籍生和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借读生,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2日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环湖小学(湖明街2号)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区教育局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按照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未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为其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选择“申请入学类型”: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条”;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9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如需申请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须按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相关事项。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于7月中上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3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
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同步报名及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并按照《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执行。
《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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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户籍生
以划分地段、就近入学为主,以对口直升为辅安排户籍生学位。
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工作完成后,安排地段学生和对口直升学生。已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安排禅城区其它公办初中学位;未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按各区公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初中。
对口直升学生
禅城区实行部分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直升公办初中工作。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
录取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公办初中剩余学位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根据剩余学位,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普通借读生可填报3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
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执行录取。
注册
6月上旬,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6月中下旬,政策性借读生注册。
7月中旬,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注册。
具体注册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2023年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时间表
新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
户籍生
禅城区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人户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新生户口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新生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新生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新生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新生。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等),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2023年4月17日(含)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按照我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政策性借读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第17条(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借读禅城区公办初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3年4月17日(含)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政策性借读生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附: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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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少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新生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
5.时间计算方式:居住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从2023年4月17日(含)起向前计算。
几类证明材料时间计算方式说明:
*“连续5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纳税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营业执照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连续1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12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2020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和居住证、纳税有可能无法正常续期,因此如果在2020年2月1日至5月24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只要在2020年5月24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仍可视为连续。
6.本市外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初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3年4月17日(含)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7.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普通借读生是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出台积分入学政策,公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统计积分,公布排名。2023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为准,需要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初中的普通借读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3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3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对口直升方案
对口直升学校范围
禅城区部分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直升该片区初中(各对口小学和初中见附表)。
报名条件
学生必须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学籍,户籍生可直接参与对口直升,借读生必须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才可直升对口初中。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2023年过渡执行原对口直升政策:学生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连续6年学籍的户籍生和借读生,符合原对口直升政策条件的户籍生和借读生升读初中时不需验核学生户籍、房产、居住、社保等入学信息。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普通借读生无需办理积分入学申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入学程序
申请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1日—4月17日。网上报名时“申请入学类型”选择“对口直升户籍生”或“对口直升借读生”,家长务必保证所填报家庭信息及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区教育局核对有关信息后,统一录取到对口初中。
已选择参加对口直升的学生,区教育局将不再按其地段安排学位。
初中按照录取名单安排学生注册。
注意事项
(1)不参加对口直升或不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学生按我区招生政策申请入。
(2)南庄镇中心小学的对口直升
户籍生按户籍所属地段中学对口直升。
借读生按照学生实际居住地所属地段中学对口直升,网上报名时填报房产或居住证所属居委,区教育局对学生实际居住地进行比对验核,系统比对不通过的需上传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验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录取到居住地所属地段中学。
不参加对口直升和不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学生按照“注意事项”第(1)条执行。
(3)对口直升以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参加对口直升或按普通生入学程序报读初中。
(4)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请毕业学生及家长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报名手续,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5)区内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对口直升,按照2023年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政策报读公办初中。
附: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一览表
招生信息发布
家长可通过以下平台了解招生信息
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2023年禅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
“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招生系统。
佛山市政府12345平台,热线0757-12345。
温馨提示
新生家长要按时报名,及时查阅审核结果,按时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户籍生,将不确保按照原地段安排其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借读生,将不接受其借读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不再保留其学位。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要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家长提供的入学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的入学资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三年内不受理其入学或转学申请。入学报名和注册须由学生家长办理,原则上不委托他人。
2023年禅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项目名称:保利铂江悦府(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59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 0时0分~2023年4月27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6377.52588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注: ①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③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施工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④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2)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施工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④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 9时30分 - 2023年4月2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7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27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 9时15分 - 2023年4月27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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