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召开十五届三次执委会议(图)
(图:会议现场)
4月3日下午,区妇联十五届三次执委会议在区委会议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市妇联执委会议精神,并选举新一任区妇联主席,替补第十五届执委、常委。
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黄德辉出席会议,充分肯定了区妇联2022年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对当选的新一任区妇联主席表示祝贺,并围绕高质量推进2023年区妇联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广大妇女筑牢理想信念;二是要坚持服务发展,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三是要坚持调查研究,用心用情解决妇女儿童困难;四是要坚持加强执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新当选的区妇联主席黄河新向大会作了题为《围绕中心勇担当,服务大局出新彩 奋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部署推进“美荔巾帼心向党”“美荔巾帼建新功”“美荔巾帼好家风”“美荔巾帼暖人心”“美荔巾帼护幼苗”5项巾帼行动,推动新一年荔湾妇女儿童事业上新台阶。

——广州市统计局开展餐饮业个体户专项调查试点
为探索研究获取个体户真实经济数据的方法及路径,为“五经普”工作顺利实施夯实基础、积累经验,广州市统计局在荔湾区、越秀区组织开展餐饮业个体户专项调查试点。3月27日和30日,由邓谦总统计师带队分别赴越秀区统计局和荔湾区统计局开展专题座谈会,部署专项试点工作。
座谈会上,市统计局就如何高质量开展专项试点进行布置讲解,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单位数量和调查方式等试点工作内容,并与区统计局就部门联动、政策效果及如何提高个体户配合度等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邓谦对越秀区和荔湾区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希望两个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细致完成试点任务,为广州市“五经普”提供荔湾、越秀参考样本。一是认识到试点重要性。试点是经普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普查前的练兵场,能够在试点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正式普查积累宝贵经验。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全力投入,齐心协力,推动落实。二是利用好部门力量。统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等单位在普查工作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工作方式方法也不同。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试点工作,为“五经普”积聚更加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提炼优秀经验做法。要对试点过程进行详细记录,通过对不同的数据结果、不同的调查时间和不同的询问方式进行梳理,认真总结经验,确保发挥试点作用,为全市“五经普”试出经验、试出方法。
贸易外经处供稿
2023年3月31日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安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专职安管员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社区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生产检查;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值班管理、维护;负责社区消防夜间值班巡逻。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安管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曾从事专职安监员、专职安管员工作被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一楼应急管理办(联系人:黄小姐、何小姐;联系电话:87599606)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小一寸红底照片1张、个人简历参加报名,并同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组织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四)组织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五)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下载: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