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154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 0时0分~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7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文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③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④投标人已出具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4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充当“影子股东” 手段隐蔽复杂
记者观察 | 警惕违规营利活动花样翻新
近日,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董大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杰,重庆市永川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其炳等人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记者注意到,通报显示,他们的违纪违法问题均涉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党中央三令五申,“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却时有发生。受访的多位纪检监察干部提到,近年来此类问题禁而未绝,且手段愈加隐蔽复杂。
“影子股东”成为主要方式之一。“为了逃避监管,多以他人名义成立或者投资公司。”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雪松介绍,该市近一年查处案例中,以配偶、子女、朋友名义成立或投资公司占56.25%。“这类行为当事双方形成长期‘交易合作’关系,相较于请托事项,利益输送链条较为稳定且隐蔽。”
此外,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在退休或离职后,利用原岗位的职务便利违规任职取酬。如湖北省黄石市民政局干部卢某认为退休后即不受监管,抱着侥幸心理,在未经组织批准情况下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聘任并领取“报酬”,其所在企业还多次承接政府部门社会救助核查服务项目。有的是利用工作中掌握的信息,通过介绍项目拿“回扣”、收取中介费获利。如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徐某,利用在土地整理中心掌握全区垦造耕地项目立项情况的职务便利,将多个垦造耕地项目介绍给包工头具体实施,并在项目验收等方面给予其一定便利,收受“介绍费”42万元。
“这看似是经济行为,实则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但侵犯职务廉洁性和工作纪律性,还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董志明认为,需要尤其警惕工程、金融、国企、能源等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领域和岗位环节。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涉及工程建设、地产开发等板块。“建筑项目是人、机、料等生产要素的集合体,各项权力相对集中。一些边远散小项目,相关负责人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中国建筑集团党组成员、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彭兴第说,正是这些行业特征,使得发生问题的岗位主要以三四级单位班子、项目经理,以及物资采购、合约商务负责人等在基层工作并掌握关键权力的人员为主。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花样形式翻新升级,无法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为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发现力度,临安区纪委监委通过“护廉天目”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借助数据碰撞分析,及时筛查、预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线索。张家港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将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四类群体作为重点整治对象,细化五类整治重点,依托大数据技术对五万余条信息精准筛选、有效分析、分类处置,确保整治有速度、有精度、有深度。
“我们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与住建、市场监管、人社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强源头防范,进一步细化兼职审批备案程序,从严管理辞职和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行为。”黄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付玉书介绍。
中国建筑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制定《化公为私问题核查处理工作指引》的同时,坚持“一案一警示”,在集团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以案促改倒逼责任落实。
2023-04-03 09:2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自2020年5月以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积极承接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放的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审职能,印发了相关配套工作指南、指引,并与规划、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审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该局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审50余宗,辖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为落实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副局长付华同志带队,前往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白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就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工作交流。
交流会上,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联动监管方案(试行)》进行了探讨研究,并结合2023年白云区建设用地实际,形成3点工作意见:
一是做好提前谋划,根据土地收储、旧村改造、“三旧”改造等涉“一住两公”地块规划的项目推进计划,协同督促相关项目的业主、权属方提前开展土壤调查,避免相关地块因未完成土壤调查工作陷入开发被动。
二是完善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及时对接共享“一住两公”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信息、核发信息,抓住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考核关键点,确保“十四五”期间,白云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做好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审等工作。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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