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进出水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进出水管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以桂街复(2022)6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项目管理人为佛山市天泽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进水压力管约 3.5 公里,管径 DN1200;新建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出水下游尾水管(含压力管和重力管)约 0.8 公里,管径 DN1200 及 DN1500。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6597.9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329.75万元。
2.3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240 日历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以总工期为控制目标,通水工期:2023年10月15日前,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周期要求如下:
2.3.1 设计总工期要求: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 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22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师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为:勘察设计部分、施工部分以固定折率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 2.14 %,建安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 90% 。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 勘察设计范围:工程初步设计所述范围内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物探等;勘察成果需经建设单位审核且满足建设单位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审查(如有))、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后续服务工作、竣工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等。
2.5.2 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新建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进水压力管(污水东调加压泵站出水管)约 3.5 公里,管径 DN1200;新建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出水管(含压力管和重力管)约 0.8 公里,管径DN1200 及 DN1500;对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尾水提升泵房的提升泵进行调整处理。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以固定勘察设计费折率及固定建安费折率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勘察、包
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
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包税
金、包移交、包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保修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7 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项目批准文件,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2)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3)项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投标须以具备上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招标文件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7 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7.1 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 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7.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4.8.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4.8.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 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2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1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 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9.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 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 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 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 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 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10.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10.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4月2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4月2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室20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管理人:佛山市天泽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757-812873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08室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0-83224833
电子邮件: gdxc@gdxczb.cn
1.招标条件
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以 南府复[2022]3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招投标核准(2023)1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穗盐西路-滨江路)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自岳联线A点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1公用户外开关箱G01,长度为230米,需3x300电缆中间头1套接通。自新建岳联线#1公用户外开关箱G02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1,长度为230米。自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2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1杆,长度为300米。自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3新敷设ZRYJV22-3x120高压电缆到10kV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联河路大沥段路灯箱变,长度为200米。建设内容包括 10KV 线路迁改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3,646,317.65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规模:本工程为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 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 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
4.2.2 具有国家能源局 (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 (或以上) 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 号文施工 20kV及以下目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 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 (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 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 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综合类 C3 证)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1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 ,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3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站 “ 交 易 指 南 ”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0001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 年4月21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4月2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4月21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 (答疑) 、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中心开标三室21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7.3 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江公路北段制版中心办公楼 206 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翁先生
电 话:0757-85511740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华新路16号绿巢智谷331号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57-82960362
传 真:0757-82960362
电子邮件:RCgdzx2021@163.com
项目概况
特勤保安服务强化辖区治安巡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3(NH01)XS0004
项目名称:特勤保安服务强化辖区治安巡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特勤保安服务强化辖区治安巡防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勤保安服务强化辖区治安巡防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勤保安服务强化辖区治安巡防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广东省外的单位,参与本项目还须承诺:如在本项目成交,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取得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的备案回执。(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广东省外的单位还须提交对本条款内容有效承诺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培正横路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7-81280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20-8322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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