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星晖盛汇园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现决定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星晖盛汇园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项目名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星晖盛汇园小区
(二)物业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域区东鄱南路5号
(三)物业管理区域:一座、二座、三座、四座、五座、六座、七座、八座、九座、十座、十一座、十二座、十三座、十四座、十五座、十六座、十七座、十八座、东鄱南路5号。
(四)物业类型:住宅、商业物业
(五)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3000.00㎡,项目总建筑面积178000.00㎡,住宅面积约96124㎡,商业建筑面积约5951.89㎡,办公公寓407套(17549㎡),商铺28间(约1300㎡),商业商场(含首层铺)22间(7700㎡)。小区设有3个主出入口,小区住宅建筑物共17座,建筑物楼层最高为14层,地下产权车位约1013个(约30795.75㎡),自行车库3个(9760.5㎡),地面停车位71个,绿化率为34.95%。物业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约900㎡,位于项目的1座二层。
(以上数据为佛山市房产信息网公示数据汇总,具体以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红线规划图及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房产测绘和交易中心数据为准)。
二、招标范围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期结束时,招标人未就是否续约或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有结果的,本合同继续生效至新合同生效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佛山市辖区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①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依法在佛山市注册登记超过 10 年,具有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企业在佛山市的在管项目超过 100 万平方米(需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以及能证明项目面积和合同期限内容的页数);
(四)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s://fwjy.fszj.foshan.gov.cn/foshan/home/#/)的物业企业诚信等级被评定为 B 级及以上;
(五)企业拟在本小区配置的项目经理具备 3 年或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提供项目经理在物业企业累计缴纳3年或以上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六)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处理及时、规范,近一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一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被有关管理部门诚信扣分累计未超过 10 分(以评标当日在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s://fwjy.fszj.foshan.gov.cn/foshan/home/#/)物业企业的信用档案查询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详见“ 投标人须知”)
(二)招投标工作时间安排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止。最后投标单位应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本次招标方视为有效。
2、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
3、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进行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出售的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300元整,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澄清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澄清等内容,均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投标人。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上表达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08 时30分至09 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B1座8楼开标3室。
6、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09 时30分。
7、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B1座8楼开标3室。
8、招标人指定联系人:罗先生
9、招标人电话:18128757574
10、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
11、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57-82034163
1.招标条件
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园10kV华辉线一村电站支线等高压线路迁改工程已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工业园沙坑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合五沙住宅留用地的建设,需将影响建设的五沙变电站725华辉临线#21塔至一村电站支线#9杆间的架空线路、725华辉临线沙坑联队公用台变电缆线路、711家园线沙坑村公用台变电缆线路等配电设施进行迁改。计划新建2座电房及安装电房内高低压变配电设备,新安装2台800KVA箱变,新敷设3*300高压电缆长度约2100米,3*70电缆长度约350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234165.5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新建1#、2#配电房,配电房内各设备、室外高压电缆、电缆管道、电缆井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0 月至2023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7.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 528318
联 系 人: 张小姐
电 话: 0757-29938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基一路2号二楼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陶润婷、高洪骏
电 话:13266378212、18927721196
传 真:0757-83201120
电子邮件:gpdifsydzbdl@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顺德区杏坛镇农村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2512
项目名称:2023-2025年顺德区杏坛镇农村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37,043.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其他会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937,043.2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如投 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 章),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凭 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 2022年度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会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会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
联系方式:0757-27388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 0757-2233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 0757-2233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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